男子公园晨练时与老人发生纠纷被打,还手致对方受伤后死亡


男子公园晨练时与老人发生纠纷被打,还手致对方受伤后死亡


7月21日 , 吴伟康告诉新闻 , 他收到了检察院发来的不起诉决定书 , “沉冤得雪” 。
五年前 , 他在公园晨练时与64岁的陈某发生纠纷 , 后被追打 。 推搡过程中 , 陈某腰背部碰撞到平衡木并受伤 , 19天后死亡 。 随后 , 吴伟康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捕 。
2019年5月 ,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吴伟康有期徒刑2年 , 赔偿陈某家属32万余元 。 对此 , 双方均不认可 , 提出上诉 。
今年7月20日 , 苏州工业园检察院发布不起诉决定书 , 认为本案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 , 依照相关规定 , 对吴伟康不起诉 。
“现在我刑事上的冤屈平反了 , 会申请有期徒刑两年的国家赔偿 , 但仍面临民事部分的赔偿 , 法院判决我要赔偿近50万元 , 我根本搞不懂 , 现已提起上诉!”他说 。

吴伟康其人/当事人供图 。
【1】正当防卫未被认可
九派新闻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 , 2017年上旬 , 吴伟康与陈某在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公园内晨练时 , 因琐事发生纠纷 。
当年5月26日5时许 , 吴伟康晨练时因认为陈洪海用挑衅眼神看他 , 遂走至陈某面前进行理论 。 后被陈某用一只手抓住衣服 , 另一只手击打 。
吴伟康挣脱后 , 绕健身器材转圈躲避陈的追赶 。 后陈某追上了他 , 用一只手抓住他衣服 , 另一只手打他 。 吴用手抓住陈 , 并用另一只手推搡 。
二人在推搡、撕拽等过程中 , 拉扯着一起倒向地上金属平衡木 。 陈某因腰背部碰撞到平衡木受伤 。 倒地后 , 陈某仍紧紧抓住吴伟康衣服不放 。
吴伟康遂用拳头击打陈某头面部 , 并将其手指掰开后摆脱 。 双方站起后 , 陈某从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中取出刀具 。
随后 , 吴伟康跑回家中并报警 , 陈某亦回到儿子家中并报警 。 当晚8时许 , 陈某住院治疗 , 同年6月13日 , 经医治无效死亡 。
法医鉴定 , 陈某系右侧腰背部外伤后继发右侧膜后巨大血肿形成并引起腹腔间隔室综合征 , 导致腹腔感染及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法医同时表示 , 陈某自身基础疾病及长期服用抗凝药物对其死亡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
从始至终 , 吴伟康认为自己系见义勇为、正当防卫 , 发生纠纷的原因 , 是因说了句公道话 。 “与陈某第一次有交集 , 是因陈某在方洲公园当众谩骂 , 我只是劝阻他不要骂人 。 ”吴伟康说 。
经常在公园锻炼的目击者向媒体证实了吴伟康的说法 , 并表示陈某脾气不太好 , 时常在锻炼中骂人 , 吴伟康劝阻那天还差点和另一名晨练的老人打起来 。
劝架后 , 陈某便和吴伟康结了仇 。 吴伟康表示 ,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 , 陈某曾前后4次辱骂和推搡过他 。 事发那天 , 也是对方一早就过来找麻烦 。
但法院并不认可这是正当防卫 , 理由是“在陈某跌地受伤前 , 双方推搡、拉扯、相互极大等状态持续较长 , 不存在突发侵害情况 , 因此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 ”
【2】被判承担35% 赔偿费用
2019年5月 ,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吴伟康有期徒刑2年 , 赔偿陈洪海家属32万余元 。 对此 , 双方均不认可 , 提出上诉 。
“我2019年7月25号出狱 , 同一天取保候审 。 ”吴伟康说 , 被抓时母亲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 整个人暴瘦 , 经常突然昏厥 , 出来了以后 , 案子的事情他对母亲就报喜不报忧 。
因要赔偿受害者 , 自家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掉了 , 钱还在法院冻结着 , 他和母亲就租房子住 。
2020年4月 , 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 ,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 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 期间 ,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 , 要求对吴伟康撤回起诉 , 后经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裁定准许 。
九派新闻注意到 , 新证据系公安部门对陈某摔倒后的医疗行为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 。 鉴定意见是苏州九龙医院对陈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 其医疗过错行为与陈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素 , 过错参与度为30% 。
“本院认为 , 和睦相处、友好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陈某与吴伟康长期在一个场所锻炼身体 , 本应团结融洽 , 和睦共处 , 但陈某与吴伟康多次因琐事未克制冷静 , 形成积怨……双方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均存在混同过错 。 ”
2022年6月 ,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认为陈某死亡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况 , 综合各项赔偿费用142万余元 , 酌定吴伟康的赔偿责任比例为35% , 陈某自身承担35% , 九龙医院承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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