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为失足女介绍顾客,从中抽头牟利,被逮捕公诉


福建一男子为失足女介绍顾客,从中抽头牟利,被逮捕公诉


【福建一男子为失足女介绍顾客,从中抽头牟利,被逮捕公诉】2022年7月9日 , 福建晋江市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介绍卖淫案件 。 男子宋某某在当地利用手机微信 , 介绍失足女从事色情服务 。 虽然盈利不高 , 还有顾客不愿意提前付钱 , 导致交易失败 , 但宋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 他因介绍卖淫罪被逮捕 , 并被检察机关依法公诉 。
男子宋某某31岁 , 贵州遵义人 , 在福建晋江打工 。
打工赚钱不易 。 于是宋某某利用手机微信在晋江市辖区内为失足妇女罗某某、龙某某介绍嫖客 , 并从中抽头牟利 。
宋某某通过手机微信 , 介绍失足妇女罗某某到晋江市某公寓为嫖客曹某某提供卖淫服务 , 并从中抽成人民币200元 。

同日 , 宋某某介绍失足妇女龙某某到晋江市某公寓为嫖客林某某提供卖淫服务 , 后因嫖客林某某不愿提前支付嫖资而未遂 。
案发后 , 宋某某在晋江市一烧烤摊被公安机关抓获 , 并被扣押到“华为”牌手机1部 。
检察机关认为 , 宋某某介绍他人卖淫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宋某某认罪认罚 , 可以从轻处罚 。 建议对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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