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连续6天被偷,商贩查监控后报警,小伙狡辩:我以为没人要


西瓜连续6天被偷,商贩查监控后报警,小伙狡辩:我以为没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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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连续6天被偷,商贩查监控后报警,小伙狡辩:我以为没人要


云南曲靖 , 孙师傅是做水果生意的 , 每天晚上回家 , 都会把三轮车停在地下车库 , 可最近 , 他却发现车上的西瓜不对劲 , 竟然连续6天数量都对不上 , 他怀疑是有人偷的 , 这天他专门将车停在了监控下 , 果然让他发现了猫腻 。
6天时间 , 不见了5个半西瓜 , 还有一些其他水果 , 对于孙师傅来说 , 损失已经算很大了 , 他随即报了警 , 民警通过监控追踪 , 迅速锁定了“偷瓜者”杭某 。

原来 , 杭某和孙师傅同住一个小区 , 由于上夜班 , 每天回到小区都很晚 , 最近回家后 , 无意中发现一辆三轮车厢里有西瓜 , 他观察了下周围 , 见没人就迅速拿走了一个 。 孙师傅第二天清点时发现数量不对 , 还以为自己记错了 , 就没在意 。
就这样 , 他把孙师傅的西瓜 , 当成了免费取货机 , 每天晚上都会到这里拿走一点水果 。 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行为 , 终究是引起了孙师傅的怀疑 , 特意将车开到监控下 , 将杭某拍了个正着 。
杭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 , 殊不知 ,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 杭某所偷的西瓜等水果 , 总价值300多元 , 虽然是违法了 , 但是金额太少 , 却不构成犯罪 。 #话题大发明家#
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 , 都会被认定为犯罪 , 生活中不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 , 只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 也就是行政处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盗窃罪的标准全国各地均不相同 , 根据云南地区的标准:
1、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 以1500为起点;
2、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3、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5万元为起点 。
杭某的300多元 , 不满足最低标准1500元 , 但是他依然会被判刑 , 为何这样说呢?
是否构成犯罪 , 确实需要根据杭某所偷货品的实际价值来判定 。 也就是说达到1500元就构成犯罪了 , 但是 , 除了金额之外 , 还有次数的限定 。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做了大幅的修改 , 其中如果有多次盗窃、扒窃、入室盗窃等行为 , 那么此时不会考虑盗窃的数额 , 将会直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 。
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 , 是在2年之内有3次及其以上的盗窃行为 , 杭某之前已经实施了3次以上盗窃 , 所以 , 就算他偷的货品价值 , 没有达到1500元 , 也是构成盗窃罪的 。
【西瓜连续6天被偷,商贩查监控后报警,小伙狡辩:我以为没人要】
《刑法》第264条规定 ,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杭某看到民警也是愣住了 , 他以为没人发现 , 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 面对询问 , 他交代了自己偷西瓜的事实 。 目前 , 杭某因多次盗窃 ,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也不知道杭某是出于什么目的 , 下班回家还想着吃免费水果 , 以为没人在 , 就可以随便拿吗?现在到处都是监控 , 你以为瞒得过去吗?再说了 , 你这天天偷 , 真以为别人傻吗?请记住一句话 , 莫伸手 , 伸手必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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