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恨了,同为女人,为何要脱光受害人衣服殴打、辱骂?”


“太可恨了,同为女人,为何要脱光受害人衣服殴打、辱骂?”


【“太可恨了,同为女人,为何要脱光受害人衣服殴打、辱骂?”】“太可恨了 , 同为女人 , 为何要脱光受害人衣服殴打、辱骂?”

山西吕梁 , 多名人员在离石区西崖底村一出租屋内 , 将一名女子衣服脱光 , 在其衣不遮体的情况下 , 身穿红衣、白衣的两名女性不断对其殴打、辱骂 , 后视频被流传微信 , 长达一分多钟 , 实在令人气愤 。


看到这样的视频 , 笔者都觉得震惊 , 不由感叹 , 同为女人 , 何苦要去为难另外一个人女人呢 。

再说 , 都是有爹娘的孩子 , 父母看到自己女儿受如此欺负会做何感想?施暴者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女如此凶残 , 又会做何感想?

事情发生在2022年1月 , 该视频由微信传播 , 后被新闻媒体所发现 。

视频长达一分三十多秒钟 , 视频周遭环境显示在某装修过的出租屋内 。

一名赤身裸体的女子跪在地上哀求连连 , 其身边站有身穿红衣、白衣的两名女子 , 其二人不断用手扇打衣不遮体的女子 , 时而又抓其头发 , 如同未把其当人 , 一会又对该女子踢脚 , 一连番操作下来 , 衣不蔽体的女子惨哭不已 。



红衣、白衣女子边打边骂 , 着实让人气愤 。

更令人觉得气愤的是 , 该房间内还传出男的声音 , 说明 , 当时在场的不止女性 , 还有男性 。

事后 , 不知其中谁将其录制视频 , 传播于微信炫耀 , 此事得以曝光 。

6月15日 ,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发布通报 , 六名涉案人员乔某杰、高某、高某锋、李某盈、贺某倩、王某童已到案 , 剩余一人正在抓捕 。

施暴者终于被抓住 , 终于让广大网友松一口气 , 相信后面还有严厉的惩罚等着他们 。

就此事 , 从法律上如何去评价呢?

1、如果经过警察侦办 , 尚不构成轻伤及以上的 , 此事不构成犯罪 , 但也已经违法 , 故意伤害她人身体 , 脱光衣服侮辱他人的 。

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该案中笔者不认为属于情节较轻 , 以此不适用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 。

同时 , 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则从重处罚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2、经鉴定 , 属于轻伤及以上的 , 那么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 一般情况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 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 , 刑事处罚会更重 , 最高可达死刑 。

3、会有网友觉得轻伤太难 , 是不是处罚就会太轻 , 其实本案还有可能构成强制侮辱、猥亵罪 。

注意 , 此罪的行为人可以是女性 , 也可以是男性 , 侵害的客体是他人性自由权 , 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 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

具体到本案中 , 房屋内不仅有女性还有男性 , 笔者认为已经属于公共场所 , 脱受害者衣服 , 致使其受辱 , 已经符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 并且达到立案标准 。

且 , 事后还录制视频发布网上 , 行为极其恶劣 , 根据《刑法》第237条 , 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恶劣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写在最后 , 幸好公安机关及时出手 , 对这些施暴者进行了控制 , 相信另一在逃人员也很快归案 , 希望他们得到应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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