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觊觎儿媳,趁儿子外出打工实施侵犯,酿成伦理悲剧


继父觊觎儿媳,趁儿子外出打工实施侵犯,酿成伦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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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觊觎儿媳,趁儿子外出打工实施侵犯,酿成伦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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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 , 但事实上 , 家庭教育也是造就孩子的必要条件 , 不幸福的家庭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可能是一生都难以消除的 , 安徽这起旧案就与窒息的家庭环境有关——
江某本是一名孤儿 , 被养父母捡回后跟随他们生活在安徽一个小山村里 , 虽然生活贫苦 , 但养父母对他视如己出 , 起初一家三口的生活也算美满;然而正所谓“麻绳只挑细处断” , 没过几年 , 养父重病不治身亡 , 只剩下江某与养母张某相依为命 , 村里的乡亲见她们孤儿寡母的 , 都劝说张某再嫁 。

即便因为独自带着一个小孩劝退了不少相亲对象 , 但张某之后还真找到了一个看起来不介意江某存在、还时常给他带零食玩具的男子陈某 , 观察对方一阵感觉不像做戏后 , 张某松口答应了这桩婚事 。
然而她还是看走了眼 。 婚后没多久陈某就暴露了好吃懒做的真面目 , 干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说 , 在家更是把自己摆在一家之主的位置上 , 对母子两人呼来喝去 , 稍有不满就非打即骂;张某本就是受了委屈只会往肚子里咽的性格 , 对此丝毫不敢反抗 , 江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 也不知如何是好 。

这种窒息的家庭氛围一直到陈某与张某都上了年纪才稍有缓解 , 养母张某去世后 , 江某其实想过跟陈某分家 , 但一方面见陈某确实老了 , 一方面也怕被人骂不孝子、白眼狼 , 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 凑合着给对方养起了老 。
事情再次发生转变是在江某婚后 , 本来因为家庭条件差 , 周边的姑娘都看不上江某 , 直到被介绍了邻村因小时候生病智力受影响、但有着基本生活能力的小兰 , 对方家中不嫌弃他的家境、也不要彩礼 , 眼看年纪也不小了 , 江某没多做纠结 , 将小兰接回来领了证 。
第二年小兰怀孕生子 , 江某身上的担子重了不少 , 索性不再种田外出打工 , 没想到这一走 , 却让留在家照顾公公儿子的小兰遭了殃 。

原来独身几年的陈某见儿媳有些痴傻 , 早就起了不轨之心 , 趁江某不在 , 对其实施了侵犯 。 后来一些风言风语在村中传开 , 江某一次回家时无意间听到村民间的八卦 , 才知道妻子在家遭受了什么 。
他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 , 终于对继父动了手 , 见到头发半百的老头子对自己认错求饶 , 江某严词警告了一番后还是心软了 。 没想到等他再次离家后 , 陈某并未收敛自己的恶行 , 又一次侵犯了小兰;
【继父觊觎儿媳,趁儿子外出打工实施侵犯,酿成伦理悲剧】而且这次被提前完成工程回家的江某撞个正着 , 一时间新仇旧恨一同涌上心头 , 江某抄起门口的铁锹狠狠挥了过去 , 致使陈某重伤身亡 。

江某自己拨打了110自首 , 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 , 根据刑法232条 , 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 , 而死刑是需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的 , 尤其是对婚姻家庭之类矛盾计划引发的故意杀人 , 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激化矛盾行为的 , 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本案显然属于这种情形 , 陈某作为被害人本身其实有着重大过错 , 而江某又存在自首这一从轻处罚情节 , 综合考量后 ,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
本案判决书公开后 , 前因后果让人唏嘘 , 如果早在陈某家暴时母子两人就有勇气反抗、或者在第一次得知陈某侵犯小兰时就敢于报警 , 可能都不会导致如此惨痛的结局 。 归根结底还是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淡薄 , 希望乡村法制化的建设能够更加完善 , 从根本上保障群众权益 , 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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