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挂货车追尾起火燃烧,致两人死亡!

【半挂货车追尾起火燃烧,致两人死亡!】

半挂货车追尾起火燃烧,致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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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4时许 , 宁洛高速界阜蚌段往洛阳方向203公里+600米处因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拥堵 。 刘某平驾驶豫HR09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豫H15XX挂号重型栏板半挂车沿宁洛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 , 车辆前部与前方同方向王某利驾驶的因交通拥堵停车等待的的豫HN68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豫H6BXX挂号重型仓柵式半挂车后部发生碰撞 , 致豫HN68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豫H6BXX挂号重型仓柵式半挂车前冲又与其前方同方向杨某林驾驶的同样因交通拥堵而停车等待的豫HP27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豫H65XX挂号重型仓柵式半挂车后部发生碰撞 , 碰撞后豫HR09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起火燃烧 , 造成豫HR09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刘某平及乘客梁某飞当场死亡 , 三车及所载货物、高速公路路产不同程度损坏 。


案情分析 责任认定
刘某平驾驶豫HR09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豫H15XX挂号重型栏板半挂车行驶时未仔细观察前方路面情况 , 未能确保安全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之规定 。
王某利驾驶豫HN68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牵引的豫H6BXX挂号重型仓柵式半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 , 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 ”之规定 。
综上所述 , 刘某平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 王某利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刘某平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利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杨某林无责任;梁某飞无责任 。


温馨提示:高速公路行车保持安全距离 切勿跟车太近不要分心驾驶 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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