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付了1970元的嫖资,与失足女发生关系后,为何被控强奸?


男子付了1970元的嫖资,与失足女发生关系后,为何被控强奸?


“她是卖淫女 , 我是嫖娼 , 怎么就变成强奸了呢?”广西柳州发生一起让人气愤的强奸案 。 39岁的男子赖某在酒吧喝酒 , 此时过来一个男子周某询问赖某需不需要女子陪 , 经过讨价还价 , 以1970元价格成交 。 周某带赖某来到一个酒店房间 , 发现女子韦某已经在房间了 。 赖某与韦某发生关系 , 后来周某被抓 , 赖某也因为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 , 39岁的男子赖某来到一家酒吧里喝酒 , 这个时候 , 一名陌生男子来到赖某跟前 , 问他要不要找年轻漂亮的女子来陪 , 这名陌生的男子自称姓周 。 赖某问价格要多少?周某说要2000 , 赖某觉得价格有点贵 , 最后经过讨价还价 , 以1970元的价格成交 , 赖某通过手机转账给周某 。


周某将赖某带到一酒店房间内 , 此时酒店房间内有一女子韦某已经在那里了 。 周某离开房间后 , 房间只剩男子赖某和女子韦某 。


韦某对赖某说自己是被迫的 , 因为和周某发生了矛盾 , 周某和其他人抢走了自己的手机 , 并且强迫自己卖淫 , 希望赖某能够帮助自己逃脱 。


赖某明知道韦某是被迫卖淫 , 但是一想到自己已经花了1970元 , 如果不与韦某发生关系 , 自己很吃亏 , 于是不顾韦某被迫卖淫 , 强行与韦某发生了关系 。


后来周某被抓获 , 周某供出了赖某 , 赖某也因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


赖某真的是太渣了 , 韦某已经向他求助 , 赖某不仅不主动帮助韦某逃脱魔掌 , 而且还趁人之危 , 强行与韦某发生关系 , 赖某在道德上要受到严厉谴责 , 在法律上也要追究赖某的刑事责任 。


周某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 , 明显是犯罪了 , 犯了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 。 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 ,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周某也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 周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 。


那么在赖某付了1970元的嫖资情况下 , 赖某与韦某发生关系 , 赖某的行为是嫖娼还是强奸呢?


所谓的卖淫嫖娼 , 是指异性或同性之间 , 通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 , 发生关系的行为 。


卖淫嫖娼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双方达成交易的意思表示 , 约定了时间、地点和价格 。 有金钱的交易 。 发生了性关系 。


本案中如果赖某在不知道韦某是被迫卖淫的情况下与韦某发生了关系 , 那么就属于卖淫嫖娼的行为 。 赖某需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 只要拘留十几天 ,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可问题上是韦某在明确告诉了赖某自己是被迫卖淫的情况下 , 希望赖某帮助自己逃脱魔爪 , 但赖某违背韦谋的意愿 , 依然与韦某发生了关系 , 这里就属于强奸了 。


1.赖某在明知道韦某是被迫卖淫的情况下 , 为了1970元嫖资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 属于强奸吗?


所谓强奸 , 是指违背妇女意愿 , 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 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 , 是违背妇女性自主和性自由的 。


凡事只要违背妇女意愿 , 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 使妇女不敢反抗 , 不知反抗 , 不能反抗的 , 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 , 都属于强奸罪 。


本案中赖某在知道韦某是被迫卖淫后 , 但为了自己的1970元依然与之发生关系 , 属于以其他方式强迫妇女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形 , 依然构成强奸罪 。


2.赖某因为强奸罪会被判多久呢?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时根据《强奸案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 , 将在有期徒刑4-6年确定基准量刑 。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赖某犯强奸罪 , 判处赖某有期徒刑4年 。


赖某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3.赖某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会被加重刑罚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 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 这就是“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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