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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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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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受害者有罪论”是近年来才开始被批判的一种思想 , 其实过去它就一直存在于我们生活每一个角落 , 孵化出了许多罪恶 , 只是人们真正开始认识它 , 却是在这个科技和思想百花齐放的时代 , 人们的思想进步了 , 懂得约束与克制了 , 心里才开始光明 , 有些罪孽才无处可藏 。
最直观的改变就是女性对QJ案件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 比如安徽阜阳的刘庆朋案 , 刘庆朋在乡间为祸数十年 , 在他手下被QJ的妇女多达116人 , 最大的有60岁 , 最小的才13岁 , 而且连亲戚也不放过 , 毫无道德伦理观念 。
但从上个九十年代到零九年 , 这十多年间 , 却鲜少有遭受迫害的妇女报警 , 因为在民风并不旷达的农村地区 , 对贞操观念看得极重 , 女性在社会风气和家族长辈潜移默化的影响下 , 对这方面的名声看得比命还重要 。

即使她们是受害者 , 也依旧会遭人非议 , 那些看热闹不闲事大的人 , 会在背地里嚼舌根甚至当面阴阳怪气地指责 , 说是女人不安分 , 才会招惹上犯罪分子 , 正是这样的二次伤害 , 让女性身上那点勇气的火苗被熄灭 , 龟缩到懦弱的保护壳里 , 不再为自己伸张正义 。
犯罪分子就是深知女性对“人言可畏”的畏惧和顾虑 , 借此无休止地作案 , 比如同样出自安徽的采花大盗单春 , 他胆子非常小 , 却作案数十起 , 残害了40名留守妇女 , 却只有两个报案的 。
其中一个报案的是江女士 , 她也是唯一一个没有被侵害 , 且看清了单春正脸的人 。 江女士为什么这么勇敢呢?
江女士虽然是农村留守妇女 , 但是她曾外出打工 , 去大城市见识过 , 也接受过许多新思想和新理念 , 她的丈夫为了生计外出打工 , 孩子在学校读书 , 一般周末才回家 , 工作日她都会去工厂上班 , 在农村属于比较独立的女性 , 性格也比较强势 。

2010年9月 , 江女士吃完晚饭后 , 和往常一样看了一会儿电视就睡了 。 半夜醒来时 , 准备去开灯上厕所时 , 突然看到一个人影立在床前 , 被吓了一跳 , 借着月光她看到对方是一个干瘦的“丑八怪” , 不过他手里拿着刀 , 她不敢轻举妄动 。
对方让她交出家里的金银财宝和所有值钱物件 , 为了避免惹怒对方 , 伤及自己性命 , 她也乖乖交了 。 结果对方还提出了过分的要求 , 是可忍孰不可忍 , 江女士仔细观察了一会儿 , 确定对方没有同伙 , 就破口大骂起来 , 希望引起邻居们的注意 。
哪知对方就这么被她骂得一溜烟跑了 , 确认安全后 , 江女士也没有顾虑 , 她并不认为这是什么丢脸的事 , 及时挽回家里的财产损失 , 让坏人绳之以法 , 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 因此她毫不犹豫地报警了 。
也正是她提供的线索 , 让警方顺利找到了单春这个抢劫、QJ犯 。 在单春被警方逮捕后 , 村里不少人家放起了鞭炮 。

单春胆子小 , 一进警局就全都招供了 , 警方这才知道被他侵害的留守妇女达到了40个 , 但在走访调查时 , 仍有一部分人都不愿意出面指证 , 也是顾虑到名声 。
单春称自己每次作案时 , 都会把灯熄掉 , 不让她们看见自己的真实面目 , 然后用刀威胁她们 , 逼迫就犯 , 事后还会持刀威胁 , 搂着她们聊天 , 之所以如此大胆 , 就是因为他知道她们在意名声 , 不敢说出去 , 可以说他的胆子也是被受害者的沉默一点点喂大的 。
犯罪者犯罪只是因为其自身道德品行存在问题 , 和受害者并没有直接关系 , 单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抢劫罪和QJ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QJ多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单春多次入户抢劫 , 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 还持刀胁迫妇女与其发生关系 , 罪行恶劣 , 有加重情节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最高可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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