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足浴中心组织多名失足女提供色情服务 获利87万!多人被捕


广东一足浴中心组织多名失足女提供色情服务 获利87万!多人被捕


2022年4月15日 , 广东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 。 当地一家足浴中心 , 打着“正规服务”的旗号 , 却偷偷组织多名失足女子提供色情服务 。 3年间获利87万余元 。 案发后 , 该店老板、经理等人均被捕并被判刑 。 而一名部长卢某则潜逃2年 , 最终落网 。 他因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公诉 。
男子卢某27岁 , 重庆云阳县人 , 在广东中山打工 。
男子梁某某在大涌镇敦煌路经营海源足浴中心并担任法人代表 , 雇佣李某担任经理 , 负责海源足浴全面管理 , 雇佣马某某担任部长 , 负责技师管理 。 后梁某某、李某、马某某安排周某某、张某某等多名卖淫女在海源足浴提供卖淫服务 。
其中 , 李某负责招聘卖淫女、审核技师提成登记表及足浴的全面管理 , 马某某负责管理、培训卖淫女 , 梁某某根据李某提交的技师提成登记表向卖淫女发放提成 。 蒙某某担任主管 , 负责管理部长、接待嫖客、介绍卖淫服务、帮嫖客订房 , 并提供自己的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收取嫖资;卢某与黄某某任部长 , 负责接待嫖客、介绍卖淫服务、帮嫖客订房 。

经营三年期间 , 海源足浴组织卖淫所得共计人民币87余万元 。
案发后 , 这一足浴涉案人员均被抓获并被判刑 。 而潜逃2年后 , 卢某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北约大街东八巷被抓获 , 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 随后他被批准逮捕 。
【广东一足浴中心组织多名失足女提供色情服务 获利87万!多人被捕】检方指控:卢某结伙组织他人卖淫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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