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1死2伤命案”解析:防卫过当反伤他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1死2伤命案”解析:防卫过当反伤他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1死2伤命案”解析:防卫过当反伤他人】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当事人李亮(男 , 化名)是云南人 , 系本案被告人 , 被害人杨明(男 , 化名)是贵州人 , 系本案死者 , 被害人黄涛(男 , 化名)和被害人张强(男 , 化名)均是贵州人 , 均系本案伤者 。
2020年1月5日23时许 , 被告人李亮在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南旋工业区某KTV和朋友唱歌、喝酒间 , 与被害人杨明在走廊相遇 , 两人互不让路 。 杨明搂着李亮的肩膀来到KTV门口对面的马路边杨明突然将李亮摔倒在地被害人张强(杨明表弟)、黄涛也上前对李亮拳打脚踢 , 李亮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乱挥 , 致张、黄二人受伤 , 两人退出打斗 , 杨明继续与李亮打斗 。 后双方停手各自离开现场 。 张强报120和报警 。 杨明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杨明符合被锐器刺戳躯干部至左腋动脉断裂、左肩胛下动脉破裂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黄涛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张强身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
2020年1月6日0时10分 , 惠城分局接到张强报警后 , 迅速前往处置 , 同日 , 李亮在博罗县被惠城分局抓获归案 。

伤者黄 , 张二人从2020年1月6日至10日住院5天 , 医疗费分别为4326.4元和6822.1元;黄 , 张二人的月收入均为8000元 。
2020年6月22日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李亮犯故意伤害罪 , 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亮无视国法 , 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 , 并致1人死亡 , 1人轻伤 , 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 。 李亮持刀将被害人捅伤致死 , 后果严重 , 应依法惩处 。 鉴于其行为是防卫过当 , 可减轻处罚;其认罪认罚 , 也可从宽处理 。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无不当 , 予以采纳 。
2020年11月30日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 李亮犯故意伤害罪 , 判刑9年 , 同时 , 判令李亮赔偿杨某家属丧葬费 , 交通费 , 误工费各项经济损失7.67万余元 , 赔偿张强物质损失3.6万余元 , 赔偿黄涛物质损失3.2万余元 。 (本案当事人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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