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孩跳楼案回顾:三年堕胎四次,随叫随到,靓丽背后尽是污秽( 二 )


此后 , 小凌便按协议上的照办 , 也果然获得了她所期待的风光 。 看着同龄人整天浑身大汗地挤公交、坐地铁、赶通勤 , 她却不用做这些 , 就可以享受到富贵的生活 。 然而她只是表面风光罢了 , 背后却没有丝毫人权可言 。 张老板但凡有任何命令 , 她必须服从 。

这三年的包养生活 , 让她从一个稚嫩的毕业生 , 转而变成了一身风俗气息的女人 。 除了这些外 , 最让她痛苦的是 , 她曾为了张老板打胎四次!张老板丝毫不顾及她的身体 , 根本不做任何的避孕措施 。 每当她怀孕时 , 张老板也一点都不怜惜孩子 , 因为他知道 , 一旦小凌生下私生子 , 这便会成为自己不堪的罪证 , 若是传出去就会身败名裂 。
小凌基于之前的包养协议 , 只能唯唯诺诺地听话 , 不过她的顺从换来的却是一场悲剧 。 某次张老板的妻子突然知道了小凌的事 , 直接找上门来 。 小凌一开门 , 便被她揍倒在地 。 原配夫人一边扇巴掌、揪头发 , 一边用不堪的词汇骂着她 。 周围的邻居全都听到了两个女人的战争 , 稍微思索下便清楚了小凌是个怎样的角色 。
【江苏女孩跳楼案回顾:三年堕胎四次,随叫随到,靓丽背后尽是污秽】此后 , 小凌便常常有种错觉 , 认为大家对她指指点点的 。 让她崩溃的是 , 这件事过后 , 张老板也消失不见了 , 所有的联系方式全都被拉黑 , 小凌找到公司 , 便被保安赶了出来 。 她终于明白 , 自己已经如一颗弃子 , 彻底被张老板抛弃了 。
让小凌更加惶恐不安的是 , 原配妻子还威胁她 , 一定会到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 , 将这几年她得到的财产全都夺回来 。 如果小凌真的败诉了 , 那么她将面临几十万元的债款 , 因为她从来不懂得存钱 , 张老板刚给她包养费 , 她就全都花掉了 。
小凌的担忧是正确的 , 因为原配妻子确实可以要求小三返还财物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那么 , 张老板背着妻子给小凌包养费及其它的昂贵礼物 , 属于私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 。 而小凌也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 因为她知道张老板已婚的事实 , 明确知晓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 因此这也给所有的小三提了个醒 , 最好别妄图占据不该肖想的财富 , 因为这些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这起事件的最后 , 小凌还是被民警们劝了下来 。 虽然她在人生中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 , 不过如果她能在这件事中有所反省、有所改正 , 此后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毕竟这时的她才不过25岁 , 完全有能力将错位的青春归位 。
小凌应当庆幸的是 , 她与张老板的关系仅维持了3年 , 如果她再浪费更长的时间 , 不仅虚度更多的年华 , 而且很有可能还要再度堕胎 , 到时候她的身体受到的损伤很可能就不可逆了 。 从此处我们也应当警醒 , 人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 ,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 因为每一次的错误 , 没有别人为你埋单 , 最终的苦果只能自己独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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