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艳东:保护神经权利,让技术向善

近年来 , 脑机接口技术(类似于“读脑术”)发展迅速 。 2020年8月 , 特斯拉CEO马斯克在美国旧金山展示了一套脑机接口设备——可以植入人体读取脑电波的芯片 。 而脸书更进一步 , 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旧金山分校华裔教授团队合作 , 已打造一个脑机接口 , 可以实时从大脑信号解码问答对话 。 虽然现有技术还达不到解读意念的水平 , 但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 , 一切皆有可能 。
法律的基本任务是 , 给科技报以掌声 , 为风险出示红牌 。 为防止脑机接口技术过度侵犯基本人权 , 法律需要提前设置好伦理底线 。 国外立法已经开始保护神经权利 , 防范技术抹杀个人意识 。 今年10月份 , 智利宪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保护神经权利的条款 , 西班牙政府最新监管新规也涉及了神经权利内容 。
脑机接口技术的运用在我国已经渐成规模 。 12月11日 , 上海瑞金医院成立了“脑机接口及神经调控中心” , 通过将芯片植入病人体内 , 分析神经信号从而治疗抑郁症 。 科学研究应当鼓励 , 同时 , 我们也需警惕此类技术被滥用 , 我国已有企业通过思维阅读装置来了解员工的想法 。 在这一背景下 , 我们应当积极立法 , 本着“推动合理使用、明确技术禁区”的原则 , 为脑机结合技术的发展提供基本框架 。
第一 , 立法的目的是推动脑机接口技术的合理发展 。 脑机接口技术对疾病治疗有重大帮助 , 可以让残疾人获得新生 。 例如 , 2014年巴西世界杯 , 一个身穿“机械骨骼战甲”的瘫痪少年就通过意念控制开出第一球;同样 , 使用外戴设备读取脑电波可以提前发现异常 , 就能有效地保护癫痫病人 。 虽然脑机接口技术有风险 , 但技术没有原罪 , 法律不能成为技术发展造福人类的障碍 。
【法律|高艳东:保护神经权利,让技术向善】在人类历史上 , 很多国家因为对技术风险的过度担忧 , 而错失了发展先机 。 例如 , 最早发明蒸汽机的英国 , 因为担心交通事故而出台了《红旗法案》(汽车行驶时需要有人在前方摇动红旗开路) , 最终把汽车强国的地位拱手让给美、德等国家 。 比技术风险更可怕的是 , 法律谋求零风险时的腾腾杀气 。 对新型技术的宽容 , 就是对未来的投资 。 大国立法者当有雄心 , 法律应当本着发展的理念来规制脑机接口技术 , 让华夏大地成为海纳百川的创新热土 。
第二 , 立法的重点是确立脑机接口技术的适用禁区 。 人类历史上 , 总有一些狂热分子 , 幻想控制并奴役他人 。 奴隶主对黑人进行残酷的肉体控制 , 至今还是很多发达国家的伤疤;德国纳粹曾试图通过神经药物控制士兵的大脑 , 让其成为战争机器 。 同样 , 脑机接口技术为投机者对他人实施精神控制提供了契机 , 例如 , 美国五角大楼曾资助了“使用超声波远程控制大脑活动”等神经研究项目 , 研发让士兵们更加服从命令的神经技术;美国科学家还称可以从大脑活动中推测出用户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的支持者 , 同样的技术可以用来改变人们的宗教信仰 。 在商业领域 , 苹果和三星公司将开始利用配件(如耳机)读取用户的脑电波 。 读取脑电波信息会侵犯人类最基本的隐私与自由 , 法律要坚决防止技术发展成人们所担心的“通往奴役之路” 。
未来立法应当严格警惕脑机接口技术成为控制他人的工具 。 技术本身是中立的 , 但技术的适用范围应当受到限制 。 法律应将脑机接口技术引导到医疗和社会安全领域 。 在医疗领域应当鼓励脑机接口技术 , 提高身体障碍者的生活质量 。 在社会安全领域允许有限度地使用脑机接口技术 , 防范重大危机 。 在科幻电影《少数派报告》里 , 犯罪预防组织的特警部门会在凶手犯罪前确认并逮捕他们 。 脑机接口技术对于预防恐怖主义犯罪 , 防止性犯罪者再次犯罪 , 具有积极价值 。 在商业领域应适度限制脑机接口技术 , 秉持“(国家)许可后使用”的原则 。 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脑机接口技术应当有审批或备案制度 , 在使用时 , 应严格遵循“知情同意”原则 , 把技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降到最低程度 。
第三 , 立法的过程应当循序渐进 , 合理解释现行法律 , 适时出台新法保护新型权利 。 一方面 , 监管者可以合理解释现行法律 , 将大脑数据作为公民个人信息加以保护 。 我国刚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规定 , “生物识别信息”是公民个人信息 , 脑电波等大脑数据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 可以将之解释为“生物识别信息”而受到现行法律保护 , 对非法收集、出售大脑数据的行为 , 可以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
另一方面 , 立法应当确立神经权利 , 形成完整法律保护体系 。 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个人权利扩张史 ,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都是随着技术的进步而成为特别权利 。 同样 , 脑机接口技术也应催生出神经权利 。 如果不保护大脑数据、意识信号等一系列新型权利 , 数字技术将直接吞噬个人意志 。 文明社会的基底是自由意志 , 如果不为个人意志设置权利屏障 , 少数技术狂徒就可以解读、分析他人的脑电波数据 , 形成对他人的数字化控制 , 出现“人吃人”的数字化奴隶社会 , 这将是文明社会的终结 。
脑机接口技术是一把双刃剑 , 用之得当 , 则产业与人民皆受其益;用之不当 , 则文明和人类双受其害 。 法律决定着技术的善恶 , 法律在推动技术发展的同时 , 也应为其设置底线规则 , 让技术成为拯救苍生的福音 。 让技术向善 , 是数字时代法律人的永恒追求 。 (作者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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