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网 义乌一男子捡到手机到超市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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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网|义乌一男子捡到手机到超市买买买】“手机拿好 , 下次可不能这么粗心大意 , 尤其屏保密码更不可少啊 。 ”办案民警语重心长说道 。
2月中旬 , 家住福田街道宗宅的邹女士来到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报案 , 称2月12日下午14时许 , 自己不慎将自己手机遗失在宗宅桥附近 , 后多番寻找无果 , 到派出所查询监控并未看到手机遗失具体位置 , 拨打电话亦无人接听 。 眼看手机是找不回来了 , 无奈之下邹女士前往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并购买了新手机 。 可是一打开手机微信 , 发现遗失期间竟无端多了好几笔消费 , 邹女士匆匆来到派出所报案 。

接报后 , 福田所办案民警仔细查看了邹女士微信交易明细 , 发现邹女士手机遗失期间在辖区多个超市内有消费记录 。
根据消费记录的时间调取超市监控 , 办案民警很快便发现拿着邹女士手机消费的是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男子 , 通过分析研判 , 很快锁定男子身份 。 2月18日 , 经过蹲点守候 , 成功在国际商贸城四区附近抓获违法人熊某 。

原来 , 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许 , 骑三轮车下班回家的熊某某正好捡到了邹女士的手机 , 拿起手机一看还能用便将手机带回了家 。 回到家后 , 熊某某发现该手机并未设置开机密码 , 打开手机微信余额内还有1900余元 , 见财起意的熊某某立即拿着手机前往各个超市消费 , 而期间更是铁了心的不接失主来电 。
现熊某某为自己的一时贪念受到应有的惩罚 , 因盗窃被义乌警方行政拘留 。 警方提醒捡到手机后不归还 , 甚至盗刷消费 , 别以为这样的行为只是贪心 , 其实早已触犯法律 。 在此 , 义乌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 切莫因小失大 , 因自己一时贪念作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 同时 , 也请市民妥善保管手机 , 设置手机锁屏及支付密码 , 防止在手机不慎遗失时被轻易盗刷 。 手机遗失后 , 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进行挂失或冻结 , 避免损失扩大 。
来源: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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