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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现役军人子女落户指南】苏州现役军人子女落户指南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 , 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
申请材料
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投靠人祖父母一方或者外祖父母一方)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申请人子女的现役军人证件 , 投靠人为未成年的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
申请流程
被投靠人持相应材料至拟落户地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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