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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投靠其他亲属落户办理 泰安市户口迁入条件】投靠其他亲属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监护人
办理材料: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父母死亡凭证3监护权凭证 。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监护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户口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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