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生育保险政策包括什么? 聊城生孩子报销政策


聊城生育保险政策包括什么? 聊城生孩子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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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政策如下:
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登记,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新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关系、生育保险关系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生育保险随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两项保险统一征缴 , 基金合并运行,统筹层次一致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比例 。原两项保险征缴基数不一致的 , 统一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新的缴费基数 。
两险合并后的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以9.3%的比例缴纳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用人单位缴纳7.3%,个人缴纳部分仍为2%;
其他用人单位以10%的比例缴纳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其中用人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部分仍为2% 。
享受待遇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支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
用人单位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 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免责期政策、欠费期有关规定 。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项目费用 。
生育津贴标准
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发放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
1.生育产假天数:正常生育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产假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产假42天 。
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生育医疗费用
执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 按照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有关规定按比例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包括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以及实施上述手术引发的并发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 。
3.参保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我市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


【聊城生育保险政策包括什么? 聊城生孩子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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