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 , 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
【2022江苏中小微企业可以缓缴社保费吗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
推荐阅读
- 2022江苏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范围 江苏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扬州产假最新规定 江苏扬州产假多少天2020
- 2022江苏缓缴社保费适用于哪些行业 江苏社保费减免政策延续2021
- 扬州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怎么减免 扬州市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 扬州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对象有哪些 扬州住房补贴2021
- 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报名费退费对象+时间+材料 江苏2022一月自考
- 镇江ETC账户注销流程 江苏etc注销怎么办理流程
- 2022下半年江苏自考退费材料有哪些 江苏2022年1月自考计划
- 2022江苏自考哪些人可以申请退费 2021年江苏自考免考申请时间
- 2022白云区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申请原则 白山市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