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退位诏书是什么

【清朝皇帝退位诏书是什么】1、清帝退位诏书:
1912年2月12日 ,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同时也是自秦始皇创立皇帝制度以来的最后一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于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退位诏书 , 作统治之最后结束 。由于溥仪当时年仅六岁 , 无行为能力,因此由隆裕皇太后临朝称制 。
2、诏书内容: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因民军起事,各省相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 。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 , 彼此相持,商辍於途 , 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 , 南中各省既倡议於前,北方各将亦主张於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 , 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钦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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