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监视居住谁执行单位是哪里

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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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监视居住谁执行单位是哪里人民检察院核实 犯罪嫌疑人 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 监视居住 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予以 逮捕 ,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 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
监视居住由哪个派出所执行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监视居住一般在哪里执行法律分析: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
【监视居住由哪里执行,监视居住谁执行单位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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