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应返还多少彩礼,离婚后彩礼钱要返还给男方吗

离婚后应返还多少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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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结婚后返还彩礼的情形是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返还数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考虑以下因素1、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2、彩礼数额多少,3、当地风俗习惯,4、过错程度,5、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后彩礼钱要返还给男方吗一、 离婚 后 彩礼 钱一般返还多少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 同居关系 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 彩礼返还 案件的 举证责任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 。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从另一层面讲,证明责任分配本质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在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到位时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在追求法律真实下作出的价值衡量与利益取舍的一种价值判断,其价值判断之前提必须明确限定在一方对其主张的某种事实负有证明义务,如果一方没有证明义务,法律自不应设定由其承担不利之后果,这也是所谓的“无证明义务即无不利后果”之法谚来由 。通常情况下,订立婚约要举行订婚仪式、男女双方及各自父母还要向未来的儿媳或女婿赠送订婚礼物及金钱(俗称聘金或彩礼),从婚约订立到正式 结婚,男女双方家庭时常要向未来的儿媳或女婿赠送财物 。现实生活中,因彩礼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导致结婚不成,还要返还彩礼的现象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确定返还彩礼的具体金额了 。
彩礼钱8万离婚时退多少合法呢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离婚后应返还多少彩礼,离婚后彩礼钱要返还给男方吗】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 。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 。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在彩礼返还案件中,不予返还的情形
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彩礼返还的案件,并没有出具专门的司法解释 。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相关的经验,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 。总结如下:
1、第四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该规定属于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再过多加以说明 。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该条规定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中国传统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 。仪式结束后,共同生活,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 。在群众的观念中,已经视为已婚 。根据**俗,所以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
第二、生育子女 。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更加牢固,这也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应属于“婚前”财产 。另,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 。需注意的是,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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