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宋代继承制度
【我国宋代继承制度】宋朝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 , 允许在室女享受男子继承权的一半 , 并承认遗腹子和亲生子的同等继承权 。南宋又规定了户绝继承 , 即无男子继承的规定 , 分为:立继、命继 。其室女享有四分之三财产继承权 , 继子享有四分之一财产继承权 , 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财产继承权 , 继子有三分之一财产继承权 , 三分之一归国家所有 。宋代财产继承是诸子均分 , 只不过财产分割时增加政府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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