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不同

【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不同】共同债务人也叫多数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债务人一方为两人及两人以上 。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相互间有连带关系,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共同债务人与担保人主要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共同偿还债务责任;担保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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