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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0日15时30分 , 在柳州市城站路与文笔路交叉路口 , 发生了让人揪心的一幕 。
当天周某驾驶桂B53***二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 , 其后座搭乘的韦某从电动车上跌落在地 , 适遇何某驾驶桂BA7***号“英菲尼迪”牌小客车从文笔路右转上城站路至此 , 车辆左前轮与跌落在地的韦某左腿发生碾压 , 造成韦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
据了解 , 韦某未满5岁 , 事故导致他左大腿骨折 , 目前在工人医院接受治疗 。 当天其父亲周某车上还搭乘有一个小孩 , 行驶途中不知怎么韦某就摔下车去 。 由于事情发生突然 , 现场车流密集 , 正在转弯的何某避让不及导致事故发生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 , 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 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小轿车驾驶人何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
【揪心!小男孩从电动车上摔下,不幸被车辆碾压~】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 , 使用电动自行车搭载孩子的家长们应时刻注意孩子的乘坐安全 。
1.很多小孩坐在后座上时 , 双脚喜欢晃来晃去 , 这样极容易将脚卷进车后轮中 。 家长们要提醒小朋友乘车时坐好扶稳 , 同时要时刻留意孩子的情况 。
2.部分家长去接送年纪较小的孩子时 , 为了方便看顾 , 会让小朋友站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 , 或在踏板上放置一张小凳子让小朋友坐下 。 家长们初衷虽好 , 但其实此举非常不安全 。 小朋友站立或坐在踏板上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 一旦发生事故 , 极容易直接甩出车外导致受伤 。 即使发生不大的撞击 , 孩子的头部也很容易撞在电动自行车前部 , 如车把之类的硬物上 。
孩子的安全无小事
希望广大家长们与我们一起
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提示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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