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孟陈新能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被罚150万元


山东孟陈新能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被罚150万元


日前 , 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 , 被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0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183.778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市监处罚[2022
18001号)显示 , 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运营销售生物质汽醇过程中 , 采取的运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让消费者缴纳3000元购买生物质汽醇成为会员 , 并获得推荐他人成为会员的资格 , 推荐他人按照奇偶次序获得900元、1200元两种推荐奖励;推销业绩奖励累计达到1.4万元即有资格成立分公司 , 并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额 , 获得0.5%-3%的扶持资金奖励 。
临沂市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 , 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 , 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 没收其违法所得1837778.00元 , 罚款1500000.00元 , 合计罚没3337778.00元上缴国库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 , 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 , 经营项目有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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