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李先生将房子租给了一位漂亮女子( 二 )



因此 , 如果李先生的损失经过鉴定之后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 , 女子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 。 如果损失未达到5000元的 , 可视情节轻重 , 处5~10日 , 或10~15日的治安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所以 , 希望女子在记者的曝光下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 并不是说自己付了押金 , 就可以对家电大肆破坏 。 毕竟 , 租客对于租房里的家电只有使用权 , 并没有所有权 。 如果破坏了 , 是需要照价进行赔偿的 。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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