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 不管子女有无将老人送往养老公寓的意愿 , 村委会都形成了无因管理 , 有权要求子女偿还相关费用 。
最终 , 法院考虑大儿子身体残疾 , 酌定他承担的比例减少10% , 判决大儿子向村委会支付6361元 , 其余子女各支付706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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