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女子与男子同居近10年,男子得病身亡( 二 )


【贵州贵阳,一女子与男子同居近10年,男子得病身亡】最终 , 核算下来 , 李某儿子应该支付56736元(13128元÷2+32000元+18172元) 。 因为周某已经从李某的卡里取款2万元 , 这笔钱属于李某的遗产 , 本应归李某儿子所有 , 所以需要扣除 。 最终 , 法院判决李某儿子向周某返还费用36736元 , 驳回了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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