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去超市购物,花9.9元买了一盒蛋夹


重庆。一女子去超市购物,花9.9元买了一盒蛋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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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去超市购物,花9.9元买了一盒蛋夹


重庆 。 一女子去超市购物 , 花9.9元买了一盒蛋夹 , 不料 , 第二天母亲吃了一口就感觉味道不对 , 女子拿过来一看 , 底部都已经发霉了 。 找到店家后 , 对方非但没有查找原因 , 反而指责她购买时没看清楚 , 暗喻她是打假的 , 这让女子非常无语 。

根据商品信息显示 , 这盒蛋夹的保质期是23号到24号 。 女子是23号在永辉超市购买的 , 按理来讲 , 睡了一觉 , 第二天早上去吃肯定还是在保质期范围内的 。 如果是25号发霉了 , 那没什么好说的 , 因为已经过保了 。



随后女子拿着这盒蛋夹去超市讨要说法 。 按照女子的描述 , 在她反馈情况后 , 对方并没有去找原因 , 反而一直解释她们的食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 并且撕开标签看是不是她故意的 , 暗喻她可能是打架的 , 还质疑她为什么发霉都要买 。

听到这个话 , 女子瞬间无语 , 但更令她不敢相信的是 , 她在理论时不小心打翻的蛋夹又被工作人员重新组装销售 , 甚至现场更换了标签 。 如此行为 , 让她感觉不可思议 。



因为始终都没有负责人出面解决 , 无奈之下 , 女子将此事发到网上进行曝光 , 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 , 也有媒体联系到商家了解情况 。

涉事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她们正在和客户沟通 , 她们的蛋糕在每天生产出来后都要检查的 , 都不可能有发霉的情况 。 至于是否现场更换标签的问题 , 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中 。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 , 没有官方的报道 , 没法说谁对谁错 , 不过不少网友都表示在超市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 尤其是日期随意打标签 , 似乎这种情况并非个例 。

也有网友说 , 自己也在超市买过过期食品 , 不过十几块钱的东西 , 都不够回去找他们的油钱 , 想想就算了 。



【重庆。一女子去超市购物,花9.9元买了一盒蛋夹】其实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 , 该较真还是要较真的 , 因为食品安全无小事 , 较真的人多了 , 自然有些事情就会重视起来了 。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 ,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 , 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 , 先行赔付 , 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 , 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 , 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 , 为一千元 。 但是 ,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这里说明了两种情况 , 如果买到过期食品 , 导致自己受到损害 , 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 。 比如医药费、误工费等等 。 另外 , 消费者可以主张要求1000元的赔偿金 。

当然 , 这里要注意一点 , 就是证据一定要留好 , 比如购物小票、购买的食材、标签等等 。 这些可以证明你确实是在该超市购买了商品 , 以及购买的时间和是否过期等等 。

食品安全无小事 , 食品安全检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 有的时候不要总是先把对方认定为坏人 , 感觉对方是打假人 , 先想一想 , 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流程 , 然后再去质疑他人 , 同时也要拿出一个好的态度来对待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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