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一民警带着两名辅警,到某检查站执勤,期间,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


辽宁葫芦岛,一民警带着两名辅警,到某检查站执勤,期间,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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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一民警带着两名辅警,到某检查站执勤,期间,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
辽宁葫芦岛,一民警带着两名辅警,到某检查站执勤,期间,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


“辅警也是警察!”辽宁葫芦岛 , 一民警带着两名辅警 , 到某检查站执勤 , 期间 , 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站 , 其中一名辅警对司机进行检查 , 另一名辅警准备检查后备箱 , 万万没想到 , 坐在副驾驶的男子曹某 , 突然下车推打辅警宋某 。


据了解 , 曹某当时喝了很多酒 , 隔着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 。 辅警宋某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时 , 曹某下车走向宋某 , 让人没想到的是 , 宋某检查完后备箱后 , 曹某走到宋某面前 , 突然挥拳推打宋某 。 从视频可以看到 , 宋某当时毫无防备 , 曹某一拳将他打了个趔趄 , 差点摔倒在地 , 一同执勤的民警、辅警发现情况后 , 立即上前将曹某制服 。 随后 , 公安机关将曹某强制传唤至当地派出所 。 目前 , 曹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辅警不是正式的警察 , 没有执法权 , 但千万不要轻看辅警 , 因为辅警在辅助民警执法的时候 , 亦是在执行公务 , 换而言之 , 辅警在辅助执法时 , 袭击辅警 , 涉嫌袭警罪 。

有网友表示不解 , 按照前述所言 , 袭击辅警不是要定袭警罪吗?为什么警方通报中写的是涉嫌妨碍公务罪?

首先 , 书上面并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 , 袭警罪是从欧美国家传过来的说法 , 我国刑法上只有妨碍公务罪 。

其次 , 刑法第277条规定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构成妨碍公务罪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也就是说 , 曹某袭警正在执勤的辅警 , 书面上叫涉嫌妨碍公务罪 , 而不是袭击罪 。 值得注意的是 , 本条最后一款规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从重处罚 。

再次 , 曹某的行为 , 有没有达到妨碍公务罪的程度 , 值得商榷 。

从视频来看 , 喝醉酒的曹某 , 推搡了辅警宋某一下后 , 就被一同执勤的民警、辅警制止 , 除此之外 , 没有其他暴力行为 。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 , 对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 , 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人身攻击行为的 , 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

换而言之 , 袭警的暴力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 , 才构成妨害公务罪 , 如果只是推搡一下 , 暴力程度不高 , 不能以妨碍公务罪追诉 。

《指导意见》规定 , 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 , 尚不构成犯罪 , 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刑法具有谦抑性 , 如非必要 , 不适用刑法 , 换而言之 , 在暴力程度不高的情况下 , 可以予以治安拘留 , 并从重处罚 , 但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

最后 , 辅警是警察执法的力量的一部分 , 千万不要去触碰法律底线!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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