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女子蛋糕没吃完,手捧着走出店门,被店员索要打包费,引热议


唐山一女子蛋糕没吃完,手捧着走出店门,被店员索要打包费,引热议


文章图片


河北 , 唐山 。 一女子逛街时在某店买了一盒蛋糕 , 她吃不完想带走 , 却没想到被店员拦了下来 , 要她交2元的打包费并说这是规矩 , 可是女子并没有要打包盒 , 女子坚持不交并让对方报案 。
9月6日 , 女子在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逛街 , 她来到一家蛋糕店门口 , 感觉肚子饿了 , 看到比较喜欢吃的蛋糕 , 嘴巴也馋了 。 于是就进店买了一盒蛋糕 , 由于店里的环境挺优美的 , 于是她就坐下来慢慢享受 。 她买了一盒看起金黄金黄的蛋糕 , 上面还有水果装饰着 , 并且蛋糕上面还像烤过一样 , 看起来味道非常好 , 并且看起来价钱也不便宜 。  不得不说 , 这位女子还是挺会享受生活的 , 懂得善待自己 , 看到自己喜欢吃的美食 , 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享受 。 不像有些女子 , 为了保持身材 , 蛋糕都不敢吃 。
可是这块看起来美味的蛋糕 , 女子吃着吃着觉得味道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 。 她吃了那么几口 , 就感觉有些腻了 , 就不想吃了 。 她打算再逛一下街 , 吃点别的美食 , 然后再吃这块蛋糕 。 于是她把蛋糕外面的那层纸把蛋糕包好 , 那层纸是蛋糕原来的包装纸 。 当她包好之后 , 也不敢放在袋子里 , 害怕蛋糕被压坏 。 因此走出店的时候 , 她是用手托着蛋糕的 , 就像平时逛街一样 , 没吃完的东西就带走 。
可没想到 , 还没走出门口 , 一个店员就慌里慌张地跑了过来 , 跟这位女子说:“您好 , 我们这里没吃完的东西 , 如果要带走的话 , 要加2元的打包费。 ” 女子觉得很诧异 , 因为自己并没有要打包盒 , 这位店员怎么会要问自己要打包费呢?该不会是这位店员以为自己要打包这个蛋糕吧 。 于是她跟店员说 , 她这个蛋糕自己托着走 , 想吃的时候还可以吃一两口 , 不要打包盒 。 可没想到店员好像没听到一样 , 继续跟女子说 , 把没吃完的食物带走 , 要交两元的打包费 , 这是他们店的规定 。 就算是托着走 , 也是要打包费的 。 于是女子继续跟她说 , 她不要打包盒 , 那么就用不着交两元的打包费 。 可是那位店员也坚持地跟她说 , 如果不交两元的打包费 , 那么就不能把未吃完的蛋糕带走 。 女子觉得很不理解 , 因为她这辈子都没有听说过 , 不用打包盒还要收打包费的店 。 看着店员坚持的态度 , 似乎不交2元打包费就出不了这个店 。
女子也是气不打一出来 , 于是她质问店员 , 是不是顾客不交这2元打包费 , 他们店就应该报案 。 店员听了女子说的话 , 也是愣了一下 , 想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 , 店员便不再说话了 。 女子看着不可理喻的店员 , 看着这个不可理喻的店 , 她觉得很委屈 。 她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两元的打包费 , 竟然被店员拦住不给出来 , 似乎是自己吃了东西不给钱一样 。 于是女子一边出来 , 一边把当时的心情记录下来 , 并一边拍下手中的蛋糕 。
当她把自己出来的那一幕 , 那一刻复杂的心情发出来后 , 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 网友们纷纷表示 , 女子并没有要打包盒 , 店员竟然索要打包费 , 这规定确实让人不可理解 , 大家觉得这家店的格局实在太小了 , 迟早会因为两元钱开不下去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该店家在顾客没有要打包盒的情况下 , 索要两元打包费 , 这样的行为侵犯顾客那些合法权益 , 又该如何认定这样的行为?
  1. 【唐山一女子蛋糕没吃完,手捧着走出店门,被店员索要打包费,引热议】打包盒需要两元打包费 , 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 , 它也是一个消费品 , 顾客有权选择要或者不要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也就是我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 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来选择商品或服务 , 女子并不需要打包盒 , 那么可以选择不要 , 既然不要打包盒 , 那么就不应该交两元的打包费 , 如果店家强行要女子交两元的打包费 , 就是侵犯了女子的自主选择权 。
  2. 2. 女子在不需要打包盒的情况下 , 店员说这是规定 , 强行要女子交两元的打包费 , 那么这是强买强卖的行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强买强卖商品 , 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由于两元钱涉及的金额并不大 , 并且情节也较轻 , 所以店家的这种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 如果他强行要女子交两元的打包费 , 在女子报案的情况下 , 店家将会处相关的治安处罚 。 在这件事情中 , 虽然两元钱是小钱 , 但是在没有需要的情况下 , 却强行要交两元钱 , 这样的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不合理的行为 , 当我们遇到这些不合理的行为 , 坚决要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该店在顾客没有要打包盒的情况下 , 还要收两元打包费的行为 , 大家有何看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