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男子赴日打工受挫要求返还18000元,中介称不退,法院判了


辽宁男子赴日打工受挫要求返还18000元,中介称不退,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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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男子赴日打工受挫要求返还18000元,中介称不退,法院判了


很多人出国打工 , 有的赚了不少钱 , 有的被骗了不少钱 。 但是 , 出国打工依然充满诱惑 。 出国打工面临签证和语言问题 , 签证对很多人来说很陌生 , 所以 , 办理签证时依赖于中介公司 。 为了解决语言问题 , 一些出国中介公司为即将出国务工者开办了外语培训班 , 应对在国外简单的日常交流 。 当然 , 一些在国外中资企业务工的建筑劳务施工人员由企业负责集体办理 , 相对简单些 。

我们时常能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到日本打工 , 一开始做了研习生 。 日本经济发展水平高 , 一旦在日本打工 , 工资水平比国内高很多 。 一些到缅甸 , 柬埔寨等东南亚打工的人 , 被骗取钱财 , 或者沦为电信诈骗团伙的不少 。 美国和欧洲的打工签证不太好搞 , 而日本、韩国的打工签证相对容易些 , 加上日本和韩国离我国很近 , 日本、韩国也是外出打工的不错选择 。
2021年 , 沈阳有一个男子想去日本打工 , 就托朋友找到了大连一家出国服务的中介公司 。 男子交了18000元的服务费 , 中介公司向当地主管部门为男子申办了签证 , 并在线上与日本企业进行的视频面试 , 组织男子参加了简单的日语培训班 。 然后由于疫情变化不确定 , 没有在七八月份为男子办理完毕出国签证手续 。 男子决定取消出国 , 以中介公司违约为由要求退还18000元的中介费 , 法院却驳回了男子的诉求 。
2021年3月31日 , 辽宁省沈阳市男子张某某(乙方)与大连某合集团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某合公司)(甲方)签订《协议书》 , 就张某某委托某合公司办理赴日本某某企业组合技能实习达成以下协议:……为申请赴日手续需要 , 乙方要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日语培训和出国前教育 , 努力学习 , 达到培训要求 , 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证书 。 三、若由于下列原因 , 甲方不予退款 , 所交款项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及日本接收方造成的损失 。 1.日方面试合格后 , 因个人原因提出不能赴日 , 已交的费用不退 。 …… 。
四、承办风险 。 1.乙方要明确出国有风险 , 办理赴日实习是乙方的自愿行为 。 其次 , 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体检费、培训费、签护费、食宿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愿承担 。 …… 。 甲方不保证100%的成功率 。 …… 。
协议签订后 , 张某某向某合公司缴纳了18000元的前期费用 。 2021年4月 , 某合公司即按照日方要求开始为张某某办理申请日本再留资格事宜 , 其中包括安排学习培训、向大连市商务局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申请推荐状以及准备其他相关文书 , 并且促成张某某与日方接收单位某株式会社签订雇佣合同 , 确认了劳务内容、报酬等 , 完全符合在留资格的申请条件 。 后因疫情影响 , 日本全方位暂停了对外签证申请等事务 , 张某某《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于2021年8月12日才下发 。
2021年10月 , 张某某向某合公司提出不再出国 , 不再履行合同 , 理由是因疫情及某合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在2021年7月为其办理出国 。 2022年3月 , 日本开放了对外签证申请 , 现已可以办理赴日劳务 。
张某某向法院起诉 , 要求某合公司退还出国劳务费共计26000元 。 某合公司认可收到张某某缴纳的18000元服务费 , 8000元不承认 。 张某某手中有某合公司开具的18000元收据 。 某合公司认为已经提供了出国服务的一系列工作 , 造成张某某没有及时出国的原因是疫情和有关方面政策调整 , 这个双方合同事先有约定 , 不属于某合公司责任 。 张某某要求返还服务费没有道理 。
法院认为 , 某合公司为张某某申请赴日劳务后 , 依双方约定为原告办理了相应的赴日手续 , 尽到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 因疫情导致在留资格、签证等延后情形 , 某合公司不存在过错 , 其收取的前期服务费用18000元为其合理服务费用 。 张某某要求被告返还劳务费26000元的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 驳回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
【辽宁男子赴日打工受挫要求返还18000元,中介称不退,法院判了】
张某某上诉坚持某合公司未按照约定在2021年7月份为其办理出国 , 同时 , 2021年日本因疫情政策影响 , 全方位暂停了对外签证申请事务 , 疫情影响符合《协议书》的约定 , 某合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 , 扣除已发生费用将剩余费用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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