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男子被依法复核死刑!曾因家庭矛盾迁怒无辜杀害两人


黑龙江鹤岗:男子被依法复核死刑!曾因家庭矛盾迁怒无辜杀害两人


家庭矛盾 , 情感纠纷 , 往往也是引发悲剧的导火索 。
本案发生在黑龙江省鹤岗市 。
【黑龙江鹤岗:男子被依法复核死刑!曾因家庭矛盾迁怒无辜杀害两人】罪犯王某 , 男 , 1969年出生 , 吉林人 , 其和刘甲(化名)系夫妻 , 2016年3月27日18时30分许 , 王某打电话给刘甲商量离婚之事 , 二人发生争吵 , 王某因此迁怒于大舅哥刘某(被害人 , 殁年57岁)与嫂子李某(被害人 , 殁年53岁) 。 当日19时许 , 王某携带尖刀来到鹤岗市 , 刘某工作的锅炉房内 , 持尖刀捅刺刘某胸部数刀 , 后又持锅炉房内的铁质扳手击打刘某头部 , 致刘某心脏 , 肺脏及肝脏破裂出血死亡 , 行凶过程中 , 王某亦受伤 。
王某回到家中后 , 又携带菜刀来到刘某家中 , 李某因害怕逃至邻居张某某家 , 王某追赶至张家后强迫李某返回 , 李某让张某某陪同回到自家 , 王某遂在东屋内持菜刀砍李某头部一刀 , 张某上前阻止 , 左手腕被刀划伤 , 王某持刀威胁张某某离开 , 后王某又继续持菜刀砍击李某头部 , 肩部 , 手部等部位十余刀 , 致使李某死亡 。
2016年4月29日 , 王某被逮捕 ,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 王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该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 抗诉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9日作出同意原判的刑事裁定 , 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
2017年12月20日 , 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黑龙江省高院同意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 最高院复核认为 , 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王某因家庭矛盾 , 迁怒于无辜 , 不顾他人劝阻 , 先后以残忍手段致二被害人死亡 , 犯罪情节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属罪行极其严重 , 应依法惩处 。 王某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 , 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 原审判决、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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