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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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广西柳州 , 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 一段网传监控视频显示 , 一女子来到一家超市购物 , 结账时却把部分商品撕下标签放在自己的包里躲避检查 , 结果刚结完账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住了!




超市为啥拦截女子呢?原来 , 这家超市在近期盘点时总是发现丢失部分商品 , 最后调取监控发现了一名可疑的女子 。 案发当天 , 女子再次来到超市购物 , 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女子进行暗中跟踪 , 发现女子在生鲜区挑了两份排骨 , 跑到了监控盲区把其中一份撕掉了标签装进了包里 。 然后又跑到食品区拿了一袋瓜子故伎重演 , 撕掉标签放进随身携带的包包里 。

这一次没有那么幸运了 , 工作人员把女子的“小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 因此 , 女子结账后 , 工作人员果断拦住了女子 , 女子主动打开包包 , 露出没有标签的排骨和瓜子 , 但女子说这不是超市里的 , 是从别的市场买的 。

面对女子的狡辩 , 超市果断报警 , 同时提供了女子多次来超市盗窃的监控视频 , 铁证面前 , 女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 最后经过协商 , 女子赔偿超市货物损失1300元 , 同时 , 女子因为盗窃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不得不说 , 女子偷窃最终败露还是丢掉了自己的脸面 。 女子盗窃被抓现行 , 是多么尴尬的事 , 如何面对其家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这个案件中 , 超市按照商品损失是价值1300元 , 不够立案标准 , 因此赔偿了超市损失 , 受到了5日拘留处罚 。

但是 , 超市里已经提供了该女子多次来超市盗窃的监控 , 足以证明女子多次盗窃行为成立 。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广西柳州,发生了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



也就是说 , 这个女子的行为实际上虽然偷窃案值不够立案标准 , 但是因为多次偷窃成立 , 也一样构成盗窃罪 , 是触犯刑法的 , 要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 但是警方最后还是只给了女子拘留5日的处罚 , 也是格外照顾了 , 希望女子能够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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