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买了7只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表示:罚3万!


一男子买了7只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表示: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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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买了7只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表示: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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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买了7只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表示: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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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辽宁大连 , 发生一件让人气愤的事 , 一男子在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 , 商户的称显示重3.7公斤 , 男子感觉不对劲 , 拿到公平秤处复称竟发现只有2.3公斤 , 足足少了2.8斤 , 男子立刻找到市场管理员反映!

男子是外地人 , 来自内蒙古 , 他到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 , 被告知3.7公斤 , 男子不信 , 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 , 为什么他才7个就有7斤多了!

带着疑问 , 男子将螃蟹提到市场公平秤处重新称 , 却发现这7只螃蟹只有2.3公斤 , 足足少了1.4公斤 。 这缺斤少两也太严重了 , 男子很生气 , 这明摆着商户欺负他是外地人呀 , 心够黑的 。

男子找到市场管理人员反应情况 , 市场管理员却只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了事 , 并要求他不准录像 。

男子不服气 , 他认为自己不是来要钱的 , 而是来要讨说法的 , 商户和市场管理员想用钱息事宁人 , 他不接受 。 他认为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 , 并没收有问题的称 。

根据《计量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 , 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 责令其赔偿损失 ,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 , 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
所以男子的要求的是合理的 , 商户使用有问题的称欺骗消费者 , 严重缺斤短两 , 怎可轻易放过 , 若不对商户进行处罚 , 没收商户的问题称 , 商户还有可能欺骗下一位消费者 , 绝不能姑息了事 。
虽然3000、5000元的赔偿不是一笔小数目 , 足以令很多人心动 , 但男子坚持不要赔偿 , 强烈要求市场管理员对商户做出处罚 , 最后市场对商户开具了一张罚款3万元的票据 , 并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
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 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 , 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 , 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

【一男子买了7只螃蟹被少称2.8斤,不接受5000元私了要求处罚,市场表示:罚3万!】由此可见 , 在男子的强烈坚持下 , 市场管理方最终给了商户非常严厉的惩罚 , 3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 商户终于为自己欺瞒客户 , 缺斤短两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 希望这样的惩罚能对这些不良商户进行打击 , 起到杀鸡警猴的作用 。
但也有网友担心市场管理员只是开了3万元的票据 , 会不会不是真的罚款 , 只是迫于压力当着男子的面走了个形式呢?毕竟市场方还需要依靠商户交租 , 交管理费 。
若事情没有发到网上 , 这个担心可能存在 , 但现在很多网友已知晓此事 , 在网友的监督下 , 相信市场必然会严格执行处罚决定 。
缺斤短两的商户不是一两个 , 商户多多少少都会少称 , 市场有专人管理还要好一些 , 路边货摊更甚 。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10种禁止行为 。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属于其中第9种禁止行为 。
缺斤短两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 , 若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商户严重缺斤短两 , 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 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 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要为这名男子点个大大的赞 , 如果消费者都能像男子一样 , 坚持问责 , 那么缺斤短两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
你有遇到过缺斤短两的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欢迎留言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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