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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 , 行行出状元” , 职业没有高低贵贱 , 只有工作内容和性质的不同 。 但有些职业是法律严令禁止的 , 因此从事这些职业的人 , 不仅构成违法 , 还会受到人们的嘲讽和质疑 。
2015年 , 浙江发生了一桩悲惨事件 , 36岁的年轻母亲去参加女儿的家长会 , 结果在会上被家长认出是小姐 。 单身母亲惨遭围观拍照 , 老师不仅不帮忙 , 还在一旁说闲话:难怪眼熟 。 最终这名单身母亲跳楼自杀 , 班主任老师也因此获罪 。
36岁的于小慧是一个经历坎坷的女性 , 年轻时的她相信爱情 , 和没有物质基础的男友结婚 , 婚后生了一个女儿 。 原本她以为 , 自己的人生会非常幸福 , 结果遭遇了丈夫的背叛 。 2012年 , 不甘受辱的于小慧选择离婚 , 从此之后她就成为了单身母亲 , 带着女儿赵妍相依为命 。
对于有孩子的单身母亲而言 , 想要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非常困难 。 有的工作轻松 , 但工资太低 , 不够她养育孩子 。 有的工作薪资水平高 , 但工作太累 , 让她没时间照顾女儿 。 就在于小慧为找工作而烦恼时 , 一个男人突然加了她的好友 。
原来男子是某夜场经理 , 他正在寻找女公关 , 专门负责陪客人喝酒聊天 , 当然有些时候也要提供一些特殊服务 。 作为报酬 , 女公关的工资很高 , 有时候还能从客人手上获得巨额的小费 。 这让于小慧产生了想法 , 她不仅要将女儿养大 , 还要给女儿提供最好的教育生活 , 而这些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
在做足了思想斗争后 , 于小慧决定接受这份工作 。 她本就长得漂亮 , 年龄也不大 。 36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具韵味的时候 , 在经过了夜场经理的培训后 , 于小慧很快就成了头牌 。 不仅工资水涨船高 , 夜场还把她包装成明星小姐 , 做了成大海报在网上宣传 。
有了这份高薪的工作 , 于小慧和女儿赵妍都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 她将女儿送到了一所贵族学校读书 , 一个学期的学费就要两万多 。 不仅如此 , 于小慧还给赵妍报了钢琴培训班 , 希望女儿能够全方面的发展 。
直到某天 , 于小慧接到了学校开家长会的通知 。 为了不给女儿丢脸 , 她特意化上最精致的妆容 , 穿上最名贵的衣服参加家长会 。 赵妍上课非常努力 , 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 , 还是学校的三好学生 。
因此作为赵妍的家长 , 于小慧要代表女儿上台演讲 。 可当她站在班级的讲台上时 , 台下却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讨论声 。 原来台下的家长里有人曾经去过于小慧工作的夜场 , 自然也认出了她就是夜场头牌小姐 。
班主任何某发现后立刻维持秩序 , 可一名男性家长却直接站起来 , 指着于小慧说她不配当三好学生的家长 。 说罢还将手机传给周围的家中浏览 , 手机上显示的 , 正是于小慧穿着性感衣服的海报 。
很快全体老师都开始辱骂赵妍 , 有的人说她不要脸 , 有的人说她为了钱没有下线 。 看到家中如此“同仇敌忾” , 原本准备维持秩序的班主任何老师也调转风向 , 指责于小慧的不对 。 他还带着开玩笑的口吻说:“难怪看着眼熟 , 原来是夜场头牌小姐 。 ”
这句话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彻底粉碎了于小慧的自尊心 。 她既接受不了家长和老师的口诛笔伐 , 也不希望自己给女儿丢脸 。 一时间手足无措的于小慧 , 竟然选择跳楼来逃避现实 。 就这样于小慧从4楼高的教室走廊跳下当场死亡 , 酿成了一桩悲剧 。
这件事后 , 班主任何老师被警方带走调查 , 经过所有家长的指认 , 何老师用言语刺激于小慧 , 导致于小慧激动跳楼 。 他的行为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 。 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 ,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 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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