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提车”,女子28万买新车,出事故维修费用33万


“不敢提车”,女子28万买新车,出事故维修费用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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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提车”,女子28万买新车,出事故维修费用33万


四川 , 成都 。 陈女士花了28万元买了一辆新车 , 可没想到她刚买车没多久 , 就追尾了一辆大货车 , 受损严重 , 于是她送去维修 。 可她没料到 , 车子修好后 , 维修费高达33万元 , 她吓得连车都不敢提了 , 于是她要店家给个说法 。


为了方便自己出行 , 陈女士便拿出一笔闲置资金 , 花了28万给自己配了一辆新车 。 但是她深知自己的技术很不过关 , 所以每次开车都是小心翼翼的 , 可还是发生了意外 。
在回家的路上 , 由于急着回家 , 一个不小心 , 她就撞上了一辆大货车 , 导致车头严重受损 , 所幸的是 , 她本人并没有受伤 。 由于是她追尾 , 所以需要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由于她刚买的这辆新车不久 , 还在保质期内 , 于是发生事故之后 , 她就把车子送到了买车的店家 。
【“不敢提车”,女子28万买新车,出事故维修费用33万】而店家也没有说什么 , 就给陈女士递过来一份授权书 , 让陈女士签字 。 陈女士也没问 , 这份授权书作用是什么 , 还以为签了授权书 , 店家就帮处理事故相关的事项 , 于是她就签了字 , 然后就回家了 。
陈女士回家之后 , 她就再也没有接到店家打来的电话 , 陈女士心想也许是她的车受损太严重了 , 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她也没联系店家 , 然后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
几个月之后 , 店家联系了陈女士 , 告诉她 , 她的车已经维修好了 , 让她过来提车 。 但是当店家告诉她 , 车的维修费是33万时 , 她吓了一跳 。 买车的时候这辆车才28万 , 现在维修费竟然就高达33万 , 比新车还高5万块钱 , 吓得陈女士迟迟不敢来提车 。


但是既然车子已经维修好了 , 还是自己把车送到这里来的 , 她只好来找店家要个说法 。 店家给她出示了维修清单 , 上面清楚地罗列着 , 各种配件的费用就需要24万 , 工时费花了8万 。 当陈女士看到配件费就差不多可以买一辆新车了 , 她当时就傻眼了 。
她质问店家 , 她说 , 她的这辆车虽然车头受损很严重 , 但是其他部位都是好的 , 并且发动机并没有坏 , 为何维修费如此之高?而店家告知她 , 因为她的车子比较特殊 , 配件都比较贵 , 所以配件费用才会高达24万 。 至于车子定损的问题 , 定损是有可能发现不了车子的问题 , 车子在维修过程中 , 才能发现定损中没有发现的问题 , 所以才会出现补定的情况 。
对于店家的的做法 , 陈女士认为很不妥 。 她说 , 如果她知道维修费如此之高 , 她是不会愿意维修的 。 花那么多的维修费 , 不如再买一辆新车 。 并且如果她知道维修费这么高 , 她愿意申请报废 , 这样还能得到赔偿一辆新车的价钱 。 因此 , 陈女士觉得 , 她被坑了 , 店家明知道如此高的维修费 , 却没有人告知她 。
而店家则表示 , 陈女士已经在授权书上签字 , 就代表了默认店家可以维修 。 但是 , 对于陈女士的质疑 , 店家也愿意做出了让步 , 他们只需陈女士支付维修费24万 。 对于这个方案 , 陈女士依旧不愿意接受 , 她表示将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28万买的新车 , 维修费却高达33万 , 换做谁都难以接受 , 那么在这件事中所体现的几个问题 , 我们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呢?
1.店家让陈女士签授权书时 , 并没有告知她具体的情况 , 并且在维修时 , 明知道如此高的维修费 , 很少人能接受 , 也没有向陈女士确认 , 这就是店家做的不对的地方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33万如此高的维修费 , 店家知道 , 如果告知陈女士 , 那么陈女士可能不接受 , 因此他们没有告知陈女士 , 他们的行为明显侵犯了陈女士的知悉权 。
2.陈女士告知大家 , 如果她知道维修费这么高 , 她不会选择维修 , 她会申请报废 , 由此可知 , 店家并没有尊重陈女士的选择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简称为自主选择权 。
也就是说 , 陈女士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 , 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 。 如果选择报废 , 陈女士可以得到的赔偿相当于一个新车的价钱 , 那么她肯定不会选择花那么多钱去维修这一辆事故车 。 因此 , 店家侵犯了陈女士的自主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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