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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一对情侣在岸边争吵,吵着吵着,女友突然跳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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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女人救她干嘛?让她淹死算了!”
7月24日 , 广东汕头 , 一对情侣在岸边争吵 , 吵着吵着 , 女友突然跳入河中 , 看到这个情况 , 男友奋不顾身跳下河去救 , 但他忘了他根本不会水 。
男子跳下水后 , 大喊了一声 , “有会游泳的吗?”一名路人迅速跳下去将女子救下 , 过了不久另外一名男子也跳下水救其男友 , 但已经搜寻不到 , 目前该男子仍下落不明 。
事发后 , 网友议论纷纷 , 有人指责该女子 , “这下证明他是爱你的 , 满意了吗?”
有人为该男子不值 , “这种女人救她干嘛?想死就让她淹死算了 , 这下把自己搭进去了 , 父母得有多么伤心啊!”
有人站在专业角度提出 , “非专业人员不要逞能随便救溺水的人 , 求生本能会让溺水的人拼命的把你往死里拖拽 , 那个力气很惊人 , 没有一定的技巧和力量很容易自己跟着挂掉!”
今天就这个事情接着聊聊 , 生活中 , 男人经常遇到的一个送命题就是女朋友问 , “我和你妈妈同时掉进水里 , 你先救谁?”
那么这个问题站在法律角度该如何解答呢?
首先告诉大家答案是先救妈妈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义务的来源主要有四种:一是职务要求的义务 , 比如消防员发生火灾时有救火的义务;二是法定的义务 , 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 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在遇到危险时有相互救助的义务;三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 比如合同关系;四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 比如交通肇事将人撞伤后有救助的义务 。
父母子女之间在遇到危险时互相救助是法定义务 , 而男女朋友之间并没有此种义务 , 如果女朋友和妈妈同时掉进水里 , 而你又刚好会水的话 , 不救女朋友是不道德的表现 , 而不救妈妈可能构成犯罪 , 叫做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法律角度一目了然 。 当然 , 如果结婚了的话就不一样了 , 夫妻之间和母子之间都有相互救助义务 , 这时候选择救谁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
关于这个话题 , 你有什么想说的 , 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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