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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源远流长 , 随着国家的日益强盛 , 民族自信也逐渐深入年轻人的心理 , 弘扬民族文化的节目如雨后春笋般 , 遍布各大卫视 。
其中央视推出的纪录片《如果国宝会说话》 , 更是风靡一时 , 纪录片没有渲染猎奇和神秘的曲折表述 , 文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观众平等对话 , “诉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传奇 , 让观众跨越千年 , 见证文明的辉煌 。 而文物的珍贵 , 既是因为物质上的时间久远 , 更是由于负载的文化之延续和保存 。
而今天的这个案例就是围绕黑龙江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桂叶形石矛”展开的 。 此件文物通长25厘米、宽5.8厘米 , 其形制如一片两头尖的桂叶 , 故名桂叶形石器 。 该石器是当时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首领人物墓葬中的随葬品 , 是6000年前的作品 。
制作这种石片在高科技时代是十分简单的事 , 甚至将年代往后推一两千年 , 制作这种石片也不难 , 但在6000多年前 , 能做成如此精密的石器 , 过程之艰辛 , 可想而知 。
而这个石片也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智慧 , 同时也展示出勤劳的古代先民创造力独特的渔猎文明 , 对研究黑龙江地区远古时期的人文礼葬 , 生活器具等有着不可替代的宝贵作用 。
“桂叶形石矛”是目前我国发现最大的压制石器 , 该器物制作精美 , 形制独特 , 属国家一级文物 。 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件文物竟然是一个中学生发现的 。
小陈是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的一个中学生 , 1958年的一天 , 他和往常一样到山上捡柴 , 小孩子玩心重 , 一边捡 , 一边在山上蹦跶 , 在这个过程中 , 他无意中看到一个形状奇怪的树叶 , 就捡起来把玩了一下 。
谁知这树叶还有点重量 , 而且边缘比较锋利 , 有点割手 , 不像是树叶 。 他仔细打量了一阵 , 发现是一块石片 , 造型如此独特的石片他也是第一次见 , 就准备拿回家向小伙伴炫耀一番 , 但小伙伴们对此不感兴趣 , 小陈倒是觉得颇有意思 , 把它当作玩具 , 时常把玩 。
此时这个文物还不叫“桂叶形石矛” , 在人们眼里只是块别致点的石头 , 直到7年后 , 当地文物局组织开展了下乡走访活动 , 当文物专家来到小陈家时 , 看到那片“叶子”惊呆了 , 直觉它来历不凡 , 经过交谈之后 , 向小陈借了这片“树叶”回去研究 。
经过碳十四检测发现 , 这片“树叶”具有6000多年的历史 , 且制作精良 , 堪称无价之宝 。 文物研究单位人员再次来到小陈家 , 告诉他这个消息 , 小陈也诧异不已 , 没想到自己随手一捡 , 捡了个宝藏 。
除了告诉小陈这个消息以外 , 他们也向小陈家普及了文物法的相关规定 。 《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 , 应当保护现场 , 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
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 如无特殊情况 , 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 , 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 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对在地上、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 , 不上交国家和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 , 损毁公共场所雕塑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 属于妨害社会秩序 , 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小陈虽然捡到文物这么多年 , 但之前他们也不知道这是文物 , 没有上交 , 不算违法 。 但直到是文物以后 , 依旧私自占有或买卖 , 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 在文物专家们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下 , 小陈决定将文物上交给国家 , 为文物研究作出贡献 。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 , 我国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 属于国家所有 。 同时规定 , 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 , 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 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
最后工作人员为了嘉奖小陈的奉献精神 , 奖励了小陈家10元钱 。 10元钱在现在看来可能不值一提 , 但在那个年代这既是荣誉 , 也是一笔大钱 , 毕竟那时候的钱是以“分厘”来计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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