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怀孕两月被辞退,老板回应:大家都非常忙,你还请假结婚( 二 )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公司以她不服从安排、怀孕请假等原因辞退她 , 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 小王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她向公司出示过怀孕检查单 , 管理人员并非不知道她出于孕期 , 若是每一个企业都如该公司一般 , 那《妇女权益保护法》岂不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笑话?
有网友议论 , 小王应该一进公司就说明要结婚生娃的打算 , 可《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 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等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 而小王也是在工作半年多之后才怀孕的 , 难道女性有结婚生子的打算就不配工作了?
虽然全社会都在提倡男女平等 , 国家也出台了许多保障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 , 可正是有本事件中这样的公司 , 职场女性所面临的压力依旧是巨大的 。 企业的立场是盈利 , 可一个企业真正要走得长远 , 还是靠格局 。
(涉及隐私 ,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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