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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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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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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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办案人员给我上了一堂法制课 , 给我提供法制教育 , 我认罪、悔罪 , 决心重新做人……”2020年7月23日 , 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上 , 主犯王愿玲当庭落泪 。 哽咽着说出了这段话 , 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 ,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 时年35岁的王愿玲是湖北省黄冈市首个女黑势力首犯 , 在被警方查处之前 , 她曾极度嚣张的犯下累累恶行......

一念地狱
王愿玲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 家里条件十分不好 , 因而她读到了小学便没有再读 。 辍学在家 , 先是帮着父母务农 , 后自己外出务工 。 吃过苦的孩子总是会更加努力 , 王愿玲便是如此 , 她没日没夜的干活总算是小有所成 。 攒下钱后开了一家美发店 , 逐渐富裕起来 , 倘若一直这样下去凭借勤奋想必也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
可惜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 她渐渐在对金钱的追逐中迷失了方向 , 成为了金钱的奴隶 。 为了金钱 , 可以出卖自己的良心丢弃道德 , 甚至是越过法律的底线 。 2007年下半年开始 , 她在经营美发休闲中心的同时 , 开始对外小额放贷赚取利息 。 从放高利贷里尝到了甜头 , 她便再也不肯放手 , 积累原始资本后成立了三家“公司” 。



名声大噪
这三家公司明面上套着合法经营的外壳 , 实际上干的全是违法犯罪活动 , 王愿玲成为了职业高利放贷人 。 她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 不断招兵买马 , 作案手段越来越残暴 。 为逃避法律追究 , 甚至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 误导、诱惑未成年人为其办事 。
自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抓住错处 , 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 作起案来更是肆无忌惮 。 催收手段花样百出 , 多是不合法的暴力催收 , 殴打、非法拘禁等等 。 逼得借贷人不敢到单位上班 , 有家不敢回 , 举家外迁、妻离子散 。
【湖北“女黑老大”王愿玲的罪恶发迹史】


逼得借贷企业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的双重压力下 , 经营每况愈下 , 最后到停业、倒闭、转让的地步 。 2015年 , 因为暴力催收等犯罪活动 , 王愿玲与手下得力干将刘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但这并未能让她悬崖勒马 , 在巨额利益诱惑下 , 她依然我行我素 。 由此“名声大噪” , 在当地产生了一定恶名 , 人们一听这名字就会想起她所犯下的罪行 。



落网获刑
万幸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王愿玲的罪行最终还是被警方查了出来 , 她与底下一众“兄弟”相继落网 。 经警方查明 , 该黑恶势力团伙这些年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35起 , 涉案金额触目惊心 。 王愿玲称霸一方 , 为非作歹 , 欺压、残害群众 。 毫无道德观念、法律意识 , 在红安县形成高利放贷和暴力逼债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红安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另外王愿玲利用、笼络未成年加入黑恶势力组织 , 为其干不法之事 , 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 使之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毒瘤 , 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 犯罪后果特别恶劣 。 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 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证等六项罪名 。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并处罚金 。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第三百零六条: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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