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妻子为了保护丈夫,不惜受辱于歹徒,事后丈夫羞愧自杀(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因此 , 我们发现入室盗窃罪与入室抢劫罪都是入室进行犯罪 , 但是入室抢劫罪会更加的恶劣 , 因为抢劫会和受害者发生冲突 , 如果他们侵害同样的财产 , 但是在处罚方面入室抢劫会处罚更严重 ,
韩彰趁着马荣才一家人熟睡之际 , 进入受害人家里偷盗财物 , 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
而在马荣才发现其盗窃行为后 , 为了逃跑 , 便用暴力威胁当事人并强迫孙卓欣与其发生性行为 , 其行为已经转化成入室抢劫罪和QJ罪 。

【案例:妻子为了保护丈夫,不惜受辱于歹徒,事后丈夫羞愧自杀】韩彰的不法侵害也间接导致了马荣才的死亡 , 因此法院最终以入室盗窃罪 , 入室抢劫罪 , 强奸罪判处韩彰死刑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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