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州一女子与情人在家偷情,为长相厮守,竟联合情夫杀亲夫( 二 )


杨映霞虽然没有参与杀害张某某的整体实施过程 , 却参与了事前通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 但事前通谋的 , 以共同犯罪论处 。 作为共同犯罪者 , 杨映霞也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刑 。
根据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 , 易效国系主犯 , 杨映霞系从犯 , 二人之间的量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差异性 。 刑法中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判罚如下: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极其严重者 , 在死刑和无期徒刑内进行判决 。

该案中 , 易效国和杨映霞二人属于谋杀 , 动机卑劣 , 手段残忍 , 并试图编造谎言阻碍警方查案 , 属于严重情节 。 2014年12月8日 , 甘肃兰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分析审理后 , 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 易效国以故意杀人罪主犯被判处死刑 , 缓期2年执行 , 杨映霞以故意杀人罪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如果不爱 , 请别伤害 。 一场违背道德的感情引发一场凶杀案件 , 杨映霞想要和情人长相厮守 , 觉得丈夫是绊脚石 , 便伙同亲人将丈夫杀害 , 她的心实在太狠 , 她忘记了曾经和丈夫的美好 , 也忘记了自己家中的儿女 , 她太过自私 , 自私到只看见眼前所谓的“激情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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