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刘某为防止13岁的女儿被二婚的丈夫蒋某性侵,用铁锤将丈夫砸死


重庆,女子刘某为防止13岁的女儿被二婚的丈夫蒋某性侵,用铁锤将丈夫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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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刘某为防止13岁的女儿被二婚的丈夫蒋某性侵,用铁锤将丈夫砸死


重庆 , 女子刘某为防止13岁的女儿被二婚的丈夫蒋某性侵 , 就趁丈夫熟睡之机 , 用铁锤将丈夫砸死 。

刘某陈述 , 前夫去世后 , 由于女儿年幼和父母患病 , 家庭劳动力短缺 , 就经人介绍 , 让蒋某上门入赘 , 二人婚后育有一女 。

蒋某开始表现不错 , 可后来就开始无缘无故对地对她和孩子以及公公婆婆实施家暴 。

事发之前 , 蒋某就多次试图性侵刘某的大女儿龙某 , 但遭到反抗没有得逞 。 事发当晚 , 蒋某再次声称要娶龙某为小老婆 , 并将老家宅基地补偿款交由龙某保管 , 让她照顾好妹妹 。

由于龙某不同意 , 蒋某就让龙某跪了一个多小时小木凳 。 刘某心疼女儿 , 上前制止 , 但遭到蒋某的暴力殴打 。 期间 , 蒋某脱下内裤 , 露出生殖器 , 试图侵犯龙某但被刘某强行制止 。 后蒋某声称次日起来一定要睡到龙某 。 刘某害怕女儿迟早被蒋某侵犯 , 就趁蒋某睡熟之力 , 用铁锤砸死蒋某 , 随后主动报警 。 1、案发后 , 刘某认为她为了保护女儿被侵犯才砸死蒋某的 , 自己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 而公诉机关认为案发时 , 蒋某已经熟睡 , 危险已经消除 , 刘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 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 遂对刘某提起公诉 。 2、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蒋某欲对龙某实施奸淫 , 在遭到刘某阻止后多次对其殴打 , 刘某持铁锤击打蒋某银头、胸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 , 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案件争议是蒋某的危害行为是否结束?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 【重庆,女子刘某为防止13岁的女儿被二婚的丈夫蒋某性侵,用铁锤将丈夫砸死】
法院认为蒋某扬言天亮后将当众强奸龙梦筱 , 但该扬言并未形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 , 刘某防卫时间不适当 , 构成故意杀人罪 。 刑法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过鉴于蒋某对案发有过错 , 刘某基于长期家暴 , 害怕女儿被侵犯才砸死蒋某 , 其行为又构成自首 , 所以对刘某从轻处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 。 3、实际上 , 对于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 , 可以说是非常轻了 , 但这样的判决还是引起了争议 。 有律师认为 , 刘某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 , 不属于假想防卫 , 因为现实的强奸行为已经发生 , 虽然有暂时的停止 , 但危险依然存在 。 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被暂时制止 , 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 , 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

具体到本案 , 虽然蒋某暂时去睡觉 , 但是被刘某制止的 , 其仍有现实危害性 , 且其是否熟睡在不确定的情况下 , 应该作出有利于刘某的认定 。 换句话说 ,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当采取行为时的标准 , 而不是从事后的角度 , 要考虑嫌疑人到底是要继续强奸还是当时就已停下来 。 只有这样 , 才能体现正当防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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