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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才上小学啊,这5耳光少10万跟你没完】
据网传视频显示 , 事发于石家庄某小区 , 一群孩子正在楼下玩耍 , 一名女孩和男孩坐在台阶上 。 突然 , 一名身穿蓝色短袖的男孩 , 带着他妈妈朝着女孩走去 。
走到女孩面前后 , 女子二话不说 , 直接就对着女孩连扇5巴掌 , 下手毫不留情 , 重重地摔在女孩脸上 。
女孩一个重心不稳 , 差点倒在地上 。 坐在旁边的男孩 , 许是被吓到了 , 露出惊恐的表情 。 穿着蓝色短袖的男孩 , 则得意地看着这一切 , 像是赢得了胜利一般 。
事发后 , 被打女孩的妈妈透露 , 起因是穿蓝色短袖的男孩电话手表坏了 , 就回家告诉他妈妈 , 说是她家孩子弄坏的 。
男孩妈妈下楼后 , 也没有问任何缘由和经过 , 直接上去就扇了孩子5巴掌 。 至今 , 都没有收到她的任何一句道歉 。
女孩被送往医院救治 , 经诊断 , 女孩左耳损伤并伴有多次呕吐 。 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 截止目前 , 打人家长仍然拒不道歉 , 女孩父母称已经报警处理 。
看到视频上女子的恶劣行径 , 不要说女孩父母 , 就是我们旁人看了 , 都觉得义愤填膺 。
有网友怒斥道 , 这心也太狠了吧!为了一个电话手表至于吗?她都不配称得上“母亲”二字!
难道一个电话手表还比生命金贵?就算是再贵的东西 , 也比不上生命贵吧?
电话手表坏了可以修可以赔钱 , 把人打坏了那将是造成女孩一生的伤害 。
将心比心 , 谁家的孩子不是宝?都是做父母的 , 何必这样去为难一个孩子呢?
孩子之间打打闹闹 , 偶尔产生小摩擦很正常 , 并没有什么恶意 。
有时候或许是不小心的无心之过 , 孩子不懂得处理矛盾 , 父母还更幼稚吗?
采取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 , 不分青红皂白 , 怒气是发泄了 , 那么问题解决了吗?真是愚蠢至极 , 不懂法的悲哀 。
法治社会 , 不是拳头大就有理了 。
退一步说 , 经此一事 , 你们如此蛮横的一家人以后在小区又如何自处?想必犹如过街老鼠 , 人人敬而远之 。
俗话说 , 上梁不正下梁歪 , 做父母的不求做到满分 , 但求合格 。 基本的做人道理 , 为人处世 , 起码要给孩子树立榜样吧?
你是什么样 , 孩子就是什么样 。 你教给孩子的一切 , 最终都会回到自己身上 。 愿所有父母 , 共勉之 。
情理之外 , 法理上 , 这位行径恶劣的母亲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但被打的女童显然没有超过14岁 ,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 从行政处罚角度讲 , 这位可恶的母亲将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2、被打女孩左耳损伤 , 还患上了焦虑抑郁状态 , 这么严重的受伤后果 , 打人者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的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3、既然被打了 , 孩子肯定得去治病 。 治病就需要花钱 , 而对于这种侵权行为 , 打人者还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很显然 , 这位恶毒的女人是必须赔偿女孩的医药费了 , 但给孩子造成的抑郁和心理阴影恐怕是多少钱也补偿不了的 。
正所谓“打人一时爽 , 事后悔断肠” , 同样是作为孩子的母亲 , 怎么能下得去手呢?赔钱是小事 , 可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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