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子借亲朋好友200万不还,自己买房开豪车,儿子秀现金炫富


青岛女子借亲朋好友200万不还,自己买房开豪车,儿子秀现金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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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女子借亲朋好友200万不还,自己买房开豪车,儿子秀现金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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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 然而当今社会借了钱却不想还的人越来越多了 , 有些人甚至借前借后两幅面孔 。 借钱之前点头哈腰 , 只要愿意借钱一切都好说 , 百般保证一定会按时还 。 可钱到手之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 用尽各种理由 , 无论债主好说歹说就是不肯还钱 。 更有过分的 , 不光借钱不还 , 还在生活中大肆享受 。

比如说山东青岛女子李某就是这么个人 , 她的亲戚、同事、发小都是受害人 , 逼得他们都不得不联系记者上节目好催李某还钱 。 黄某是受害人之一 , 李某是他妻子的表妹 , 亲戚间互相帮衬也很正常 。 所以当2014年 , 李某以买房子为名开始找他们借钱时 , 黄某与妻子都想着亲戚一场也就借了 。
谁知接二连三的借了几次 , 李某却始终没有还钱的意思 , 找过几次也是各种推脱 。 一问才知道 , 李某不光找他们家借了钱 , 还找其他亲朋好友借过钱 。 说来他们之所以肯把钱借出去 , 除去亲戚关系之外 , 还因为李某套路过几次 。 就比如说李某的表妹孙某 , 2014年 , 李某通过母亲找她借了三千元 。

说是生活急用 , 等发了工资就还 , 孙某也就借了 。 后来李某发了工资立即还 , 几次之后 , 孙某觉得她很讲诚信 。 于是李某说要借得更多时 , 孙某也没有怀疑 , 给她拿了好几万元 。 不光借钱套路 , 李某还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方便 , 找亲朋好友套信用卡去花销 。 她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 跟亲戚说帮忙 , 办张信用卡给她冲业绩 。
亲戚想着信用卡这东西也碍不着什么 , 便同意了 , 结果信用卡办完在手里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拿走 。 等拿回来 , 里面已经欠下了一大笔钱 , 找李某要她就说这算是她欠的 。 一来二去之下 , 李某林林总总欠下一众亲朋好友两百多万元 , 闹得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人为此事焦头烂额 。那么李某到底为何借下这么多钱?她又是真的无钱可还吗?
其实并非如此 , 李某平时生活还算富足 , 并不缺钱花 。 她借下这么多钱 , 纯粹是贪图享受 , 供自己玩乐、过有钱人的瘾 。 在黄某等人催债的时候 , 李某买了一辆宝马车 , 买了房子 。 有时候一个月的花销便多达60多万 , 不仅如此 , 李某的儿子还在朋友圈晒自己刚买的几千块钱的跑鞋 。

并跟风在鞋下边压着一沓钱 , 看厚度 , 又是好几千 。 让一个还在读书的孩子如此奢侈 , 自己也吃喝玩乐摆出一副有钱人的姿态 , 却不肯还钱 。 把一众债主都气得不行 , 找到李某母亲 , 希望能通过她督促女儿还钱 。 谁知李某母亲跟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借钱时说得好好的 , 到要还钱就装作不知道这件事 。
问得多了 , 老太太还捂住自己胸口 , 说心脏病犯了 。 这样一来 , 也没人敢再去找老太太 , 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将李某告上法庭 。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处呢?就拿此案来说 , 当法院接到要求还钱的民事诉讼 , 受理后会先给李某发传票 。 第一次是调解 , 如果李某拒绝或不前往法院 , 就是调解失败 。

法院在调解失败后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 , 无论李某是否缺庭 , 都不会影响法院判决 。 而借钱不还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 , 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就是说不光可以收回借的本金 , 还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 收取一定的逾期利息 。
判决下达后 , 法院会给借款人邮寄一份判决书 , 判决书上写明什么时间还钱 。 同时说明 , 如果判决下达不肯执行 , 依照“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将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还不如期打钱 , 债主可以拿着生效判决前往法院 , 申请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就像此案中的李某 , 如果法院判决她必须还钱 , 她不肯还钱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后 , 是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她名下的财产 , 一直到她还钱才会停止执行 。 另外欠钱不还多了、拒绝执行 , 还有可能被法登记为失信人员 , 被限制出行、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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