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是住客朋友,让服务员打开房门:进入后对醉酒女实施奸淫


男子自称是住客朋友,让服务员打开房门:进入后对醉酒女实施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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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是住客朋友,让服务员打开房门:进入后对醉酒女实施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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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是住客朋友,让服务员打开房门:进入后对醉酒女实施奸淫


“判决以事实和律条为依据;透过现象看本质 , 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案例
一日凌晨两点左右 。
朱勇(化名)、徐冰(化名)与李某还有姜某等人在某烧烤摊吃宵夜喝酒 。
李某和姜某因为醉酒回到某宾馆房间内休息 。

而朱勇和徐冰二人也是跟随她们来到宾馆 。
之后徐冰自称是姜某的朋友 。
让服务员打开了姜某所在房间的门 。

而朱勇进入房间后强行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 。
之后徐冰将李某送走 。
自己和朱勇又再度返回房间内 。
在朱勇离开房间后 , 徐冰强行与姜某发生了性关系 。

法院原审认为 。
两人均以构成强奸罪 。
均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
后续 , 两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而检察机关同样提出抗诉 。

认为对于两人犯罪事实认定错误 , 导致量刑畸轻 。
两人有奸淫的主观故意 , 且也实施了奸淫行为 。
应当认定有轮奸情节 。
缺舟:
法院再审后认为 。
朱勇和徐冰两人的强奸行为无疑 。
但指控徐冰与李某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不足 。

两人系共同犯罪 , 具有轮奸情节 , 不予采纳 。
【男子自称是住客朋友,让服务员打开房门:进入后对醉酒女实施奸淫】驳回抗诉、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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