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非法集资1395亿背后


18人非法集资1395亿背后


文/陈威敬


2019年4月的那天 , 平台爆雷的消息震动了整个P2P圈子 。 但传到出借人李婧耳中时 , 她仍相信这一危机终将过去 , “像之前一样” 。
“没有风险的投资理财” , 如今听来像是天方夜谭 , 但在数年前 , 这正是多家P2P平台高举的旗号 。
近日 , 一则来自深圳检察院的消息 , 让本已淡出公众视线的P2P再次引发热议 。 “网贷教父” , 被一些投资人亲切称呼“老周”的红岭创投法人周世平等18人 , 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正式移送审查起诉 。
红岭创投2019年就官宣爆雷 , 这一结果并不意外 。 但背后的数字仍令人瞠目结舌 , 据通报 , 在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 , 上述18人非法集资1395亿元 , 造成11.96万名集资参与人本金损失163.88亿元 。
有的集资参与者把自己的养老金搭上了 , 有的欠下百万债务 , 有的因此与兄弟姐妹决裂 。 时下 , 尽管P2P这一经济模式早已“归零” , 但其造成的影响仍在持续 。
红岭崩塌
1395亿元 , 一些网友戏称“冥币都没见过这么多” 。 事实上 , 周世平等人的经营规模远大于 。 仅据红岭创投官网披露 , 该平台至今有出借人274万104名 , 累计出借金额达到了4528亿2021万 。
但官宣爆雷至今 , 有关红岭的债务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
4月14日 , 这一问题有了新进展 。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 , 犯罪嫌疑人周世平、胡玉芳、项旭等十八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 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经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周世平伙同胡玉芳、项旭等人在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 , 利用“红岭创投”“投资宝”网贷平台以及“红岭资本线下理财”项目 , 通过公开宣传 , 以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为诱饵 , 向社会不特定公众线上、线下非法集资 , 集资参与人累计51.68万名 , 非法集资1395亿元 , 造成11.96万名集资参与人本金损失163.88亿元 。 所吸收资金被用于还本付息 , 收购上市公司 , 买卖证券、期货 , 投资股权 , 对外借贷 , 部分资金被周世平用于购买房产、偿还个人债务等 。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 , 从涉P2P平台案件来看 , 有相当一部分被认定为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今年2月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 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 增加了网络信贷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 。 该解释还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 。
据《刑法》相关规定 , 集资诈骗是指通过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 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顾名思义 , 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一定重合之处 。 责任形式为故意 , 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众存款的 , 以集资诈骗罪或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
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 , 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 , 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 , 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等 。
两者的差别还体现在刑罚上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期从缓刑到三五年不等 , 最高不超过10年 , 而集资诈骗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
一些判决案例可供参考 。 据媒体报道 , 2020年12月底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对“广州P2P第一案”礼德财富集资诈骗案 , 作出判决 。 幕后主使林捷鹏被判处无期徒刑;董事长郑彦森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 同案还有3名会计人士因构成非吸被判刑3.5年至6年 。
去年5月 , 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的上海赢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进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 , 赢基金融公司实控人王进同样因集资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 。
资料显示 , 红岭创投成立于2009年3月 , 法人代表周世平 , 注册资金为5000万人民币 。 其官网介绍 , 周世平看到了民间借贷的需求 , 用炒股获益创立了红岭创投 , 成为深圳最早的P2P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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