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游泳池“变身”鱼塘和菜地,小区业主该咋办?


公用游泳池“变身”鱼塘和菜地,小区业主该咋办?


公用泳池“变身”鱼塘和菜地
小区业主该如何维权?
民法典有规定!
业主将公用泳池“改头换面”
2013年 , 刘某在湖南醴陵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别墅 , 别墅旁边是一个公用游泳池 。 入住后 , 刘某自行将游泳池原绿化围墙采用金属片重新包围 , 更换了游泳池出入门位置 , 还占用游泳池浅水区填入泥土种菜 , 在深水区自行养鱼 。

△涉案游泳池

这些行为引起了其他业主的议论和投诉 , 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等部门多次对刘某进行劝阻 , 但刘某依然我行我素 , 拒绝恢复原状 。

最终 , 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利益 , 在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后 , 将刘某起诉至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
法院:15天内恢复泳池原状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本案所涉游泳池原系小区的配套设施 , 由小区开发商建造而成 , 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该游泳池及所附地块已纳入公摊范围之内 , 故该游泳池属开发商所有 。 而开发商已将小区配套的含案涉游泳池在内的设施及物业用房移交给了业主委员会 , 由业主委员会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维修权、管理权等一切权责 。
根据刘某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其购房后虽有权使用该游泳池 , 却并未被授权由其专人使用或管理 。 刘某未经所有权人同意 , 擅自将游泳池原绿化围墙加装金属片 , 更换出入门的位置 , 利用游泳池进行养鱼和填土种植作物 , 侵害了所有权人的利益 , 构成侵权 。
最终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 , 刘某应停止对游泳池的侵占 , 于十五天内清理养殖在游泳池内的鱼类及填入的泥土 , 清除种植的作物 , 恢复游泳池原状 , 不得妨碍业主委员会对游泳池的管理使用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01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 ,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公用游泳池“变身”鱼塘和菜地,小区业主该咋办?】02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 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 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03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 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04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来源:“CCTV今日说法”“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