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司孕妇的工资如何结算?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可以带薪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带薪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带薪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带薪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带薪产假 。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其他网友观点

【疫情期间,公司孕妇的工资如何结算?】这个要怎么说啊,按国家规定肯定要发你工资啊,如果说现实生活中,每个人不一样,就比如我自己是个37周的孕妇,刚好今天公司发工资了,一分不少,不过我该做的事情做的,也跟领导请好产假了,再没多久休产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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