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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苏州 , 李女士给儿子花了50元 , 网购了一个新书包 , 可是打开新书包后却大吃一惊 , 在书包的内层里 , 藏着5000元钱 , 李女士误以为是商家搞得活动 , 于是便询问了商家 , 商家却一头雾水表示不知情 。
无奈 , 李女士拿着这5000元钱来到了派出所 , 同时在书包里还藏着2张身份证 , 随即民警调查发现 , 原来是上一个买家杨女士买给女儿的 , 因为不合适又退回去了 , 但是在退回去之前 , 背了一天打算去银行把孩子的5000元压岁钱存上 , 结果却忘了这事 , 在征得杨女士同意后 , 李女士把钱存在了存折上给杨女士邮寄了回去 。
李女士可真的是拾金不昧 , 其实 , 从这件事情来看 , 李女士从网店购买了书包 , 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 , 这5000元不是李女士的财产 , 也不是商家的财产 , 而是之前杨女士退货忘记取出来的 。
那么 , 从财产的属性来讲 , 虽然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是杨女士的 , 但是却是属于遗忘物 , 那么作为李女士来讲 , 当看到这笔钱后 , 有义务保管或者是交还给财物的主人 。
李女士也这样做了 , 将这笔钱通过公安部门找到了杨女士 , 并存入了存折后 , 邮寄了回去 , 其实 , 在《民法典》中 , 对于李女士的行为 , 其不仅仅是具有返还义务 , 同时还有权要求杨女士支付必要的保管费用的 。
假如 , 杨女士突然想了起来这笔钱放在书包里 , 忘记了拿出来邮寄给了商家 , 但是因为商家发货量大 , 也忘记了是在哪一个包裹里 , 最终也没有查证出来 , 那么商家对此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 , 这就要看商家是否知情了 , 如果看到这笔钱 , 那么具有合同的附随义务 , 即保管这笔钱 , 但是如果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 无法预见到这笔钱的 , 就不会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 最终的损失也只能由杨女士承担了 。
【近日在苏州,一女士给儿子花了50元,在书包的内层里,藏着5000元钱】
当然 , 最终的结果还是好的 , 顾客李女士发现了这笔钱 , 也物归原主 , 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